乔丹告中国山寨侵权案 缠讼8年终胜诉
(法新社北京9日电) 媒体今天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底裁定,美国职篮NBA退役球星乔丹(Michael Jordan)状告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胜诉,结束长达8年的法律缠讼。
维护智慧财产权是美中贸易战核心症结点之一,北京在双方1月间签订的第一阶段协议中,承诺提高对智慧财产的保护。
法新社今天报导说,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底做出指标性裁决,禁止总公司设在福建的「乔丹体育」使用乔丹姓名的中文翻译「乔丹」。
先前两个判决都裁定「乔丹体育」胜诉,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底推翻先前的判决,裁定乔丹胜诉,但仍允许「乔丹体育」继续使用乔丹剪影的商标。这个商标和耐吉(Nike)Air Jordan系列球鞋商标类似。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把商标使用权这部分,移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重新做出裁定。
乔丹2016年赢得中文译名「乔丹」的姓名权,但对罗马拼音书写的Qiaodan(乔丹)不享有姓名权。(译者:郑诗韵/核稿:陈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