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法院划时代判决 允许男同性恋领养代理孕母生子
(法新社新加坡17日电) 新加坡高等法院今天做出判决,允许一名男同性恋医师有权领养他在美国透过代理孕母生下的亲生儿子。在保守的新加坡社会,这是一项划时代的判决。
富裕的新加坡虽在许多方面现代化,但对同性恋的态度却总是遭批评过时,同性婚姻也不合法,还有一条殖民时代法律规定,两名男子合意性交违法。
今日判决的当事人有一名长期同性伴侣,他起先在新加坡寻求合法领养子女,但被告知同性恋伴侣不太可能获得许可。于是他花费20万美元(约台币616万元)在美国找到一名代理孕母同意怀他的孩子。生出的男童如今已5岁。
身分保密的46岁当事人随后将男童带回新加坡,并申请正式领养,盼能让儿子取得新加坡公民身分。但新加坡地方法院去年12月拒绝他的请求,于是他上诉到高等法院。
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Sundaresh Menon)宣布判决时表示:「证据显示,做出允许收养的判决,非常符合这名孩童的利益。…这使得他获得新加坡公民身分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使得他在新加坡生活的稳定性全面提高。」
不过梅达顺也说,这项判决涉及个案,不应被视为赞同当事人和他伴侣的行为。
当事人的律师伊凡・张(Ivan Cheong,译音)表示,他的客户「对于冗长的收养过程结束,感到非常高兴和开心。孩子的福祉获得保障。…到头来,重要的是什么最符合孩子的利益」。(译者:张正芊/核稿:林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