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電子廢棄物傾倒的議題達到臨界點
瑞士正在努力推動對一項國際協議的修訂,欲使所有運往國外的電器與電子廢棄物需事先得到目的地國的同意。然而並非人人都贊同這一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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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納首都阿克拉市郊的阿格博格布洛謝垃圾場,是世界很多電器與電子廢棄物的壽終正寢之地。拾荒者仔細翻撿被丟棄的洗衣機、電腦等物,期盼找著一點還未被別人剝掉的銅、鋁甚至塑膠。
提取的過程往往需要熔化微波爐或烘乾機的殘體,把有毒煙霧和廢氣釋放到環境中。一個人的寶貝同時也是他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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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博格布洛谢:加纳的电子坟场
在阿格博格布洛謝燒掉的一些電子廢棄物裡,有些以前曾是歐洲或美國家庭的寶貴財產。據估計,加納進口的21.5萬噸電器與電子產品裡,15%左右被歸入廢電子電機設備(WEEE)範疇,也就是電子廢棄物。這包括洗衣機、微波爐等電器產品,以及電腦、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這些東西已經無法修理,但可能含有貴重金屬。只要這些廢電子電機設備不含有危險物質,就允許進口。
然而最終進入阿格博格布洛謝垃圾場的進口貨物中,85%並不是電子廢棄物,而是所謂的廢舊電器電子設備(UEEE),例如舊款或屏幕碎裂的智能手機等。修理或回收破損與過時產品的成本很高,這使得把它們運送到世界遙遠角落看似更有吸引力的選擇。在文件上,這些產品被運到目的地國是為了進行修理,然後作為二手貨廉價轉售;在現實中,大多數設備中值錢的元件和金屬會被拆除,其餘部分就被傾倒在阿格博格布洛謝,讓最窮的窮人去翻撿和焚燒。
世界衛生組織(WHO)去年發表了一份名為《兒童與數據垃圾場: 電子廢棄物接觸與兒童健康》外部链接的報告,其主要作者Marie-Noel Brune Drisse說:“一名兒童只要吃上一個來自阿格博格布洛謝的雞蛋,他吸收的戴奧辛的劑量就相當於歐洲食品安全局規定每日攝入限量的220倍。”
全球協議
差不多整整33年前,在瑞士城市巴塞爾簽署的一份協議就是為了杜絕此類問題。 《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簡稱《巴塞爾公約(英)》)於1989年3月22日通過,1992年5月5日正式生效。
30年後,瑞士與加納共同草擬的一項提案旨在填補公約文本的某些漏洞。今年7月公約締約國將決定是否要更嚴格地控制電子廢棄物的輸出,即使這些廢棄物不含有危險物質。
上世紀7、80年代西歐引入了更嚴格的環境規範,令各國開始向東歐或更遠的地方輸出危險廢棄物,而《巴塞爾公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規範化這種不良交易的關鍵步驟是1987年瑞士和匈牙利向聯合國環境署(UNEP)提交的聯合提案。這兩國的目的是草擬一份國際協議,來規範化危險廢棄物的跨境轉移。
那個時候不像今天,電子廢棄物還不算是大問題。根據《全球電子廢棄物監測報告》,2019年平均每人產生的電子廢棄物達到7.3公斤(2014年為5.8公斤),合計總重量高達5360萬噸,預計到2030年會增至7470萬噸。更讓人擔憂的問題,是沒人知道大多數電子廢棄物最後去了哪兒。 2020年的《全球電子廢棄物監測報告》透露,全世界產生的電子廢棄物中只有17.4%以無害環境的方式收集和處置,這意味著絕大多數(82.6%)電子廢棄物的最終去處都無案可查。
瑞士倡議
瑞士不允許向加納等發展中國家出口廢棄物(只能向歐盟或經合組織富裕國家群體出口),可這並不排除出口到上述國家的電子廢棄物被再出口至亞洲或非洲的可能性。綠色和平組織2009年的一次調查顯示,美國、挪威、丹麥和荷蘭等國的電子廢棄物最後出現在加納的垃圾傾倒場上。這些廢棄物可能被作為舊設備或無害廢物合法地出口到加納,但也可能通過非法途徑輸出到那裡。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的定義,電子廢棄物是指被所有者作為不會再次使用的廢品而丟棄的所有電器和電子設備(EEE)及其部件。在世界不同地區和不同的背景情況下,電子廢棄物也被稱為WEEE(廢電子電機設備)、電子廢物或電子廢料。電子廢棄物涉及的產品範圍非常廣泛- 包括幾乎所有帶有電路或電器元件、電源或電池的家用或商用電器。比如,個人電腦、列表機、電視、行動電話、冰箱和冷氣等物品。
如果電子廢棄物中含有汞、鉛和溴化阻燃劑等有毒材料,則可被列入危險品之列。電子廢棄物還可能含有貴重金屬,如金、銅和鎳,以及具有戰略價值的稀有材料,如銦和鈀。這些貴金屬和重金屬可以被回收,並循環利用,成為寶貴的二級原料來源。
一個名為“打擊廢電子電機設備非法交易”的調查結果也證實了這種情況,即廢棄物缺乏追溯性。該調查旨在為歐盟委員會、執法機關和海關官員等提供信息,協助他們處理歐洲內部及對外的電子廢棄物非法交易。這個項目得出的結論是,歐洲每年出口的電子廢棄物估計高達130萬噸,其中約30%為非法出口。
《巴塞爾公約》管制的是危險及其他廢物的跨境轉移。目前只有歸類為“危險”的電子廢棄物在轉移至海外時須被檢查,不被視為危險的電子廢棄物則無需任何通知。由此產生的潛在漏洞,是電子廢棄物被傾倒至可能不具備以無害環境方式回收廢物能力的發展中國家。
為了最小化這種可能性,瑞士和加納於2020年共同呈交了一份提案,希望把需經接收國事先同意改為強制性要求,即使要轉移的是無害電子廢棄物。該提案將在今年7月《巴塞爾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Cop15)上討論,經成員國同意後方可採納。
瑞士聯邦環境局全球事務司參與了這份提案的起草,該司司長Felix Wertli指出:“假如某國希望對電子廢棄物的流入有更多的管控,那麼我們的提案將確保該國得到更多信息,並能更加有效地採取行動。在電子廢棄物出口前的階段做出反應,比廢棄物已經抵達本國港口時才應對要容易得多。”
Wertli補充說,瑞加提案與2021年生效的針對塑膠廢物的法規沒什麼不同。根據新法規,準備出口的大多數塑膠廢物需要得到接收國的事先知情同意。
複雜的問題
基於諮詢期內收到的成員國意見,瑞加關於電子廢棄物的提案似乎得到大多數成員國的支持。然而有些國家也表達了擔憂,認為此舉可能對以修理和翻新為目的的廢舊電器電子設備合法出口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津巴布韋評論說:“許多發展中國家進口二手電器(如收音機、電視機、電腦等)。如果這不是非法貿易,且在支持當地經濟中發揮一定作用,那麼就有必要區分什麼是過時和廢棄的,什麼是為再利用而進口的。”
這種擔憂也得到了回收與廢品行業的響應。總部設在美國的廢品回收業協會(ISRI)宣稱,其美國電子行業成員的業務中,有20%是把廢舊電子設備轉移至另一個國家進行翻新或修理。美國是唯一一個未批准《巴塞爾公約》的成員國,這意味著美國可以和其他成員國自由地交易不在公約管控範圍內的廢棄物。不過,其他國家不能從美國進口受公約禁止的廢棄物。
廢品回收業協會負責宣傳的副會長Adina Renee Adler表示:“所有電子產品(電話、電腦、複印機,等等)都有一個非常興旺的二次使用市場。如果這個提案獲通過,那麼協會成員20%的業務將受到《巴塞爾公約》的管控,這將使他們在開展貿易活動前必須得到接收國政府的許可。”
在她看來,執行現有廢棄物法規已經令各國政府不堪重負,通知請求方面也有積壓。她警告說,將無害電子廢棄物加入清單將產生行政負擔,結果無異於禁止此類廢棄物的貿易。
“不錯,這將是額外的工作,但對永續貿易而言很重要,”Wertli爭辯說。
他認為瑞加提案會進一步推動資源回收,因為接收國將能夠拒絕低質量電子廢棄物的進口。這也會改善廢品回收人員的健康狀況,包括非專業回收者。
廢棄物與廢舊產品
其他人則聲稱,這個對無害電子廢棄物也強制要求事先知情同意的提案依然不夠深入。
非政府組織“巴塞爾行動網”(BAN)指出:“這個想法未能堵住導致發展中國家倍受剝削的真正漏洞,即不能運轉的電子設備被當作‘非廢物’出口,無論其是否危險。”
所謂的“可修理漏洞”允許貿易商出口已不能運轉的電器和電子設備,理由是他們有意在目的地國修理這些設備,因此不能作為廢物對待。如此一來他們就規避了《巴塞爾公約》的各種限制。
“過於常見的情況是,這都是些不實說法,此類材料只是被簡單傾倒,或根本無法修理,”巴塞爾行動網指稱。
歐盟也呈交了一份提案,呼籲設立一個名為“預備再利用”的廢物新類別。進入先進國家垃圾收集中心但隨後被出口,以在目的地國翻新修理後重新使用的所有材料將被歸入這一類別。從理論上講,該新類別將擴大歸為廢物的廢舊產品與設備類型,從而將其也納入《巴塞爾公約》的管制範圍。
與瑞加提案相比,歐盟提案注重可重複利用,從而選擇了略微不同的路線。但對某些成員國來說有可能走得太遠。 《公約》修正案欲獲通過,需得到四分之三的多數票支持。
“目的地國意識到電子廢棄物的影響,希望能有解決方案,”Wertli說道,“但這個問題很敏感,因為涉及到經濟利益與就業人口。”
據估計,電子廢棄物的經濟價值達到每年625億美元,超過123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要知道,從一噸智能手機中能提取到比一噸金礦石還多的黃金。非正規電子廢棄物行業的從業人員人數雖然沒有一個確切統計,但國際勞工組織估計,中國的從業人數約為69萬人,奈及利亞則可達10萬人。歐盟與瑞加的這兩個提案都將在今年7月進行討論,能否獲通過將取決於世界上較貧窮地區電子廢棄物進口國的接受情況。
Wertli表示:“我們的提案既不是完美的解決方案,也解決不了電子廢棄物的所有問題。然而,這一步即使不大,也是朝著正確方向和循環型經濟邁出的重要一步,有一定可能會得到大家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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