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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捕鯨:日本為什麼可以蔑視國際規約?

在日本北部北海道釧路港,人們把一頭小鬚鯨從船上吊起。
在日本北部北海道釧路港,人們把一頭小鬚鯨從船上吊起。 KEYSTONE / EPA

日本與挪威和冰島一樣,是最後幾個出於商業原因捕殺鯨魚的國家之一。環保活動家Paul Watson因計畫攔截一艘新的日本捕鯨船而被捕。這凸顯了一點:針對自1986年起就被禁止的捕鯨活動,國際法院規約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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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在國際聯盟的主持下,第一份規範捕鯨活動的國際公約在日內瓦得以簽署。近一個世紀後的2024年8月6日,在萬國廣場的「三角椅」(Broken Chair)前,約40名示威者手舉標語牌,高呼「釋放Paul Watson」。兩週後,這位著名環保主義者的拘留期被延長至2024年9月5日,以確保「當頒布引渡決定時,Watson本人在場」。

7月21日,丹麥當局在格陵蘭島逮捕了非政府組織「海洋守護者」協會(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之父及「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聯合創始人Paul Watson。這位美裔加拿大環保活動家當時正在為他的船隻加油,以便在太平洋追蹤一艘日本捕鯨船。

日本於2012年簽發國際逮捕令,指控Watson損壞了一艘日本捕鯨船,並投擲臭氣彈炸傷了一名船員。雖然這位73歲的環保活動家不承認上述指控,但他在日本將面臨15年以上的監禁。

Watson被囚禁後獲得越來越多的國際聲援。社會大眾發起一項請願,法國總統馬克宏也就此事問詢了丹麥當局。但國際規約怎麼說?恢復商業捕鯨合法嗎?

備受爭議,明令禁止

國際捕鯨委員會(IWC)頒布的《禁止商業捕鯨公約》1986年生效,商業捕鯨從此明令禁止。挪威和冰島反對捕鯨禁令,並繼續捕殺鯨目動物。日本則以「科學研究」為幌子,繼續捕鯨。

2014年,國際法院譴責了日本在南極捕鯨的行為。日內瓦大學國際法教授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回憶說:「法院裁定,日本進行的是以科研為藉口的商業捕殺,其活動不符合科學研究的標準。」

外部内容

根據這項具有約束力的裁決,日本放棄了在南極的捕鯨活動。但在2019年,該國決定退出國際捕鯨委員會,並正式在其領海和專屬經濟區重新開始商業捕鯨活動。 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說:」這一令人吃驚的決定是個強烈的信號,但奇怪的是,在國際社會上幾乎沒有引起任何反響。」

從那時起,儘管需求量急劇下降,日本政府仍以傳統之名試圖在國內恢復鯨魚肉的消費。 1960年代初,鯨魚肉的年銷售量達到23.3萬噸的頂峰,到2021年,其消費量已下降到1000噸。儘管如此,今年5月,日本還是啟用了一艘新捕鯨船「關鯨丸號(Kangei Maru)」,並計畫在年底前捕獲200頭鯨目動物。

日本水產廳認為鯨豚類資源充足,決定延長長鬚鯨的捕獵期-長鬚鯨是地球上僅次於藍鯨最大型的哺乳動物,屬於瀕危物種。上述決定遭到了澳洲政府和「海洋守護者」協會的批評,他們擔心,日本將「在2025年之前,在南冰洋和北太平洋的公海上恢復捕鯨」。

國際規約的夾縫

然而,法律措施也有其限制。2015年,日本不再承認國際法院對其海洋資源開發活動的權威性。這樣一來,日本政府究竟能否合法地在其海域重新開始商業捕鯨呢?

「不會這麼快就合法,」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解釋說,「退出捕鯨委員會並不意味著日本就不受保護環境和海洋物種義務的約束。」她明確指出,法律框架依然存在-尤其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國際海洋律師Malgosia Fitzmaurice對此表示贊同:「日本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國。根據該公約,各國必須合作保護海洋哺乳動物-其中包括共享數據和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這位在倫敦瑪麗皇后大學教授國際法的專家強調:「從此意義上說,日本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因其沒有進行跨界影響評估,也沒有就其長鬚鯨捕獵項目與其他北太平洋國家或委員會進行磋商。但是實施制裁-例如經濟制裁-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可見公約干預能力的限制。」

2025年生效的條約

說到公海,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條約可能很快就會改變遊戲規則。聯合國《公海條約》於2023年獲得通過,該條約旨在保護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的海洋。該條約主張劃定海區,並引入了對公海上「有計畫活動」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的義務。

Malgosia Fitzmaurice認為,這是一份「強而有力」的約束性條約。該條約最快將於2025年生效。「屆時,如果日本決定在其領海之外獵殺鯨魚(正如「海洋守護者」協會所懷疑的那樣),勢必引起國際社會的反應,尤其是在鯨魚保護海域內。」Fitzmaurice說。

不過,這位專家認為,日本似乎不太可能將捕鯨活動擴展到國際水域。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社會則不太可能從法律層面介入。 Fitzmaurice指出,挪威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捕鯨國,每年捕殺約500頭鯨目動物,而日本每年捕殺約300頭。 2022年,冰島捕殺了148頭長鬚鯨,而日本2024年的捕殺計畫為59頭。

政治壓力

如此看來,鯨魚保育事業似乎搖搖欲墜。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認為,政治意願是執行國際規約的關鍵:「法律框架擺在那裡。現在要靠各國和國際社會的其他代表重申其重要性。」Malgosia Fitzmaurice認為,只有政治壓力才能促使日本放棄對Watson的引渡要求。

丹麥司法部現在必須就Paul Watson的命運做出決定。「海洋守護者」協會對此心懷憂慮:該組織對丹麥在法羅群島捕殺海豚的行為提出過尖銳批評。同時,「海洋守護者」對捕鯨國壓制反對聲音的「陰謀」也表示譴責。

「最終將由刑法做出判決,」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表示,「問題的關鍵在於,對Paul Watson的監禁判決是否與他被指控的罪行相稱。」一旦被引渡至日本,這位鯨魚保護者很有可能會在獄中度過餘生。

(編者:Virginie Mangin/sj,編譯自法文:郭倢/dh,繁體校對:方常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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