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人何时会就同性婚姻投票?
最近美国和爱尔兰赞成同性恋权利的重大决定,也上了瑞士的头版头条。不过瑞士会有哪些举动,来推动同性伴侣的法律呢?
这几周来,平权运动人士确实有理由庆祝。6月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同性婚姻合法,而此前一个月左右,爱尔兰通过一项提案,赋予同性伴侣各项民事婚姻权利。
在瑞士这个推崇直接民主的国家,公民们还要等待多久,才能就此议题发表意见呢?
“我希望很快,”巴斯蒂安·鲍曼(Bastian Baumann)表示。
这位粉十字(德、法)外部链接游说团秘书长称,全民公决会给这样一个决定更大的公共合法性。
但这么做的缺点是,要公投得等很长时间。涉及到政府、议会及公众的投票政治程序常常会持续数年。
然而国外的决定不太可能对瑞士政治产生直接影响。“政治家不会下命令。不过,一项决议或裁决,可以提高公众意识,产生公众压力,”鲍曼指出。
进行中的请愿
可能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暂时还没有计划发起人民动议,促使瑞士公民对同性婚姻作出投票。但这样一套程序成本高昂,需要的人事资源也很可观。
退而求其次,目前各利益集团寄希望于一项由自由绿党提出的类似提案。该中间派小党派想要议会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给予所有伴侣法律保护,而不拘于伴侣的性别身份。
民事结合登记
这一名称指的是法国法律框架下两名成人的一种民事结合形式。这种结合拥有类似婚姻的大部分权利和责任,但在某些方面-尤其是领养孩子-则没有与婚姻对等的权利。它给同性伴侣提供了某种法律地位,但申请民事结合的绝大多数人为异性伴侣。
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有大约20个国家确立了某种形式的民事结合,这些国家主要分布在欧洲和北美。瑞士虽不承认同性婚姻,但遵循两年之前的全民投票结果,于2007年引入了注册同性伴侣的可能性,即一种“轻型的民事结合”。
为了支持此举,各利益集团发起了一次公众请愿,即只有象征意义而无法律约束力的请求。
“我们认为重要的是让所有的人-无论其性取向或性身份-都能在瑞士结婚。我们想要放开婚姻,并无条件地赋予相关权利,”彩虹家庭(德、法、意)外部链接保护伞组织主席玛丽亚·冯·凯奈尔(Maria von Känel)表示。
这项请愿可能会在11月送交联邦院,届时由其法律委员会就此展开讨论。国民院的法律委员会曾于2月表示赞成。
到目前为止,这项请愿已收集到大约1万个支持签名。
饱和?
“我们已经取得了最小目标,”粉十字的鲍曼说道:“除非我们做出额外努力,否则我不敢肯定会取得更大成果。”
与发起公民动议所需的至少10万签名,或是十多年前类似请愿取得的签名数相比,鲍曼的评论带着批评的意思。
他注意到,在同性恋人群里有一种饱和感和政治参与的匮乏。鲍曼指出,这正是瑞士国情的症状,这个社会对同性恋权利很开明,却不提供法律确定性。
他争辩说,其他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取得更大进步,而“瑞士近十年来不但落后,还停滞不前”。
2005年,瑞士选民曾率先赞成一项议会决定,给予同性伴侣正式注册伴侣关系的权利。
去年上映的一部电影追踪了瑞士同性恋运动的历史-从压制性政策,到世纪之交出现的一个更加开明的社会。
选举可起决定作用
鲍曼和冯·凯奈尔都深信,现在正是推行诉求的时候。他们提到5月份的一次民意调查,调查发现71%的公民对允许同性伴侣结婚表示支持。
为10月国会选举所作的宣传,也是获得支持的一次可喜机遇。
冯·凯奈尔指出,不但左翼政党,连一些中间党派也在宣传平台上包含了同性恋权益主张,希望以此挖掘潜在部分选民的支持。
鲍曼补充说,同性恋权利活跃人士应该公开支持为少数人权益谋利益的政治家。
白皮书提供建议
今年3月司法部长西蒙奈特·索马鲁嘎(Simonetta Sommaruga)呈交了一份政府白皮书,它可能会给广泛的大众讨论提供更多信息。该报告提出增加结合契约的想法,即所谓的同性结合登记(PACS),作为两名成人间民事结合的法律形式。
彩虹家庭组织对该提案表示欢迎。“我们需要婚姻向我们男、女同性恋和变性人开放,以最终取得平等权利,”冯·凯奈尔说道。
她表示,只要议会先同意作出改革,那么选民就要针对所有有建设性的修改进行表态。
(转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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