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外国人新法对中国留学生的影响
2011年年初,瑞士的一条外国人新法开始悄悄生效,尽管瑞士媒体及法律界对之的报道和研讨都不太多,但它却涉及到在瑞士留学的不少中国学生。
该法律依据沃州国民院议员Neirynck Jacques的提议,经联邦批准后于今年开始实施,该法将简化具有瑞士高等学历的第三国(非瑞士、非欧盟)国家留学生在瑞士工作和生活的居留手续。
如今该法已实施近一年,但却并不为人所熟知,对很多中国及第三世界国家的留学生来说,其实这一外国人法的改变相当重要。
出台背景
近几年来,瑞士朝野经常为瑞士自己所培养的留学生的去留问题进行争论,主张留住这些人才的人认为:瑞士为培养这些大学生,每位要花费上百万瑞郎,从基础设施、到师资、再到语言课程,价值不菲,成才后却让这些人才白白流失,这是瑞士的损失。其次,瑞士教育以基础及职业教育为主,正缺乏这种高质量的技术型人才,自己培养的为什么不能留住,而要拒之门外呢?
而主张将这些人才请出瑞士的人则认为:瑞士如果吸纳了这些大学毕业生,则是一种与发展中国家抢夺人才的做法,这既不利于欠发达国家的发展,也不符合瑞士为这些第三国家提供学习机会的初衷。
然而现实给这些“主送派”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些瑞士培养的优秀人才在不被瑞士所接纳后,并没有回到他们的祖国,而是去了美国或者德国等其他发达国家,而特别是移民国家,正张开怀抱等待着他们的到来。所以2008年3月19日,当国民院议员Neirynck Jacques向议会呈上《为具有瑞士高等学历的外国学生简化居留及融入手续》后,马上(2010年6月18日)获得通过,并修改了相关外国人法,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法律细节
首先的改变是在留学生来瑞士之前。旧法规定,第三国国家学生赴瑞留学前,必须交上一份“保证书”,承诺学成后要回到自己的祖国效力。如今这一规定已取消,这从根本上改变了留学生学成后必须回国的处境。也有同学反映,申请签证时还需呈上一份“学习计划”,但是瑞士吴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帆女士表示,这并不等同于保证书。
而该法最大的改变在于,瑞士高校的外国毕业生获得了最多6个月的居留权,用来“找工作”。但什么学校属于瑞士高校(Schweizer Hochschule)也是有规定的,所有的州立大学、联邦理工学院、大学研究所,以及高等专业学校,均属于适用本法的瑞士高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学士学位在这里并不等同于拥有高等教育毕业证书“Hochschulabschlüsse”,只有硕士或博士毕业,才可受益于本法。在“找工作”期间,申请延长居留权的学生也要保证有足够的经济来源,至少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在此期间,学生可以每周最多工作15小时。但6个月为最长期限,不可再延签。
吴帆女士在接受瑞士资讯swissinfo.ch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与旧法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以前瑞士的雇主只能雇佣符合瑞士科技利益“wissenschaftlichen Interesse”的第三国家知识分子;而现在凡是符合瑞士科技及经济利益“wirtschaftlichen Interesse”的人才,都可以由雇主出面为其申办居留。而且,吴女士强调,“Vorrang(优先权)也取消了”。这就意味着,中国学生不必排在瑞士及欧盟国家之后,而是可以与他们平等的竞争。在新法实施前,瑞士雇主不可以聘用自己心仪的第三国国家如中国的人才,只有在确认,并能证明在瑞士及欧盟国家均不能找到相关人才后,才可以雇用。
最大的利好消息是针对在瑞士取得高校学位,并不间断地在瑞士开始工作的中国留学生们。旧法规定,无论在瑞士求学时间有多长,其求学期间的居留年限在申请长期居留时都不被计算在内;但自2011年起,凡是学成后2年内不间断地在瑞士合法工作居住的第三国国家人才,其求学时的居住年限,均可计算在内。
案例分析
A,某男,在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ETH)求学5年,毕业后现就职ABB集团,已工作3年。现欲申请永久居留C卡。
吴女士表示,目前中国人办理常规(非因婚姻而简化)的C卡申请程序,需要在瑞士居留满10年。A先生的居留年限在新法实施后可计算为8年,还不够。尽管瑞士也曾出台“鼓励外国人融入”的相关规定,并且提出,对融入好的外国人,可以给予特殊优待。“但在外国人法方面,各州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所以办成不太容易。但提早着手,也并非不可,”吴帆律师说。
ABB集团瑞士部所在地在阿尔高(Aargau)州,较为保守。ABB集团媒体负责人向瑞士资讯记者表示,该集团职员的签证签发还未碰到过任何问题。作为该州的纳税大户,ABB的职员取得短期居留权比较容易,但A先生表示:“申请了永居,心里踏实一些”。
这是许多生活在瑞士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心理:每年延签一次、一次一年的签证政策令人不安,仿佛随时都有可能被请出去,缺乏安全感。
B,某男,弗里堡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毕业,长期利用课余时间在某名表店打工,深得老板重视。本科毕业时,曾得到老板协助,办理工作居留,未果;现硕士毕业,其公司老板希望留住他继续开拓中国市场。
吴女士分析到:“新法开始考虑瑞士的经济利益,这对B先生来说非常重要。在这一案例里,公司老板的‘力挺’将是成败的关键。”但她建议请一个律师,因为新法才实施,在很多州都不太普及,对该法认识不清。所以聘请了专业律师才可以有理有据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即使在州的层面难以解决,也可以继续上诉到联邦。联邦为了“立”法,推行新法,可能会酌情考虑,胜算较大。苏黎世移民局就曾向瑞士资讯的记者表示,尽管新法已实施近一年,但该州并未动用过该法。而且各州吸纳外国人才的数量是有配额制限定的,该配额制属于国家法,需优先遵守。
男B这类经济学人才,应配合公司向移民局充分展现其可给瑞士带来经济利益的前景,如可更好地开拓中国市场等,这样比较有希望。在中国市场对瑞士越来越重要的当下,这点非常有利。此外,尽管移民局对移民类人才的工资没有硬性要求,但还是要与职业相适应。而被聘为经理当然要比员工申请成功的可能性更大。“工资可以比瑞士本土人士低一些,因为德国人的工资就是这样的,但不能太离谱,”吴律师补充道。
C,某女,洛桑联邦理工大学(EPFL)毕业,就学时间5年半;后在弗里堡州工作4年半。
C的胜算很大,目前她已开始着手办理瑞士永久居留申请,且进展顺利。但C提醒到,因为新外国人法才实施不到1年,很多相关人员都不了解,所以,要打印好联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见右侧链接),有时需要直接和移民局官员理论,才可开始办理。
综上所述,除懂得当地语言外,可满足瑞士的科研、经济利益的人才,更有希望留在瑞士继续工作,“计算机、机械、生物等瑞士需要的高技术人才,更适合本法。而学习人文科学的,则希望较小,”吴女士这样认为。
综合记者在报道调查中的经历,瑞士并未全力宣传新的外国人法,很多公司的人事部门,甚至各州的移民部门,都对新法的改变不甚了了。瑞士毕竟不是移民国家,而且全球经济日渐低迷。因此中国留学生更要充分地利用自己的力量维护本人利益,除此以外,积极地沟通、多阅读相关法律条文,甚至咨询律师,都会帮你走好移民路。
吴帆律师成功地为多位亚洲等第三国国家的外国人成功地申请过签证和居留,但有时律师介入过晚,也会导致失败。
某女D为艺术院系学生,已在瑞士读过2个学位,为了延长在此的居住年限,正申请读第3个学位,但遭拒。她欲聘请吴律师作为其法律顾问。
但吴律师认为,由于D有申请学习遭拒的经历,且移民局已备案,所以D的用意较明显。如果及早聘请律师,还可依据外国人新法为其再争取6个月,但现已回天无力。所以目前D已回国。
艺术院系的中国留学生留在瑞士的几率不大,除非被重要乐团所雇用。而人文院系学生如教育、历史,即使是语言、经济类学科,也都比较困难。
但如获得博士学位,并和当地教研、人文机构交流较多,可获得一定支持,则较有希望。
吴帆,瑞士律师,1967年出生于中国杭州。
2000年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就职于瑞士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著名律师事务所,2005年瑞士成为苏黎世州注册律师,2007年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她的执业领域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如中国企业收购、参股欧洲公司, 或在瑞士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公司管家服务和其他公司法、合同法事宜。专长领域是国际技术转让协议和国际贸易协议等。
她还在外国人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帮助私人和企业客户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入境签证,家庭团聚等。
作为一家由华人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其优势是更能为华人当事人着想,会尽最大可能帮助当事人。
语言:中文(母语)、德语、英语、荷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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