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人开放瑞士房地产市场-呼声四起
瑞士对欲在本国购房的海外人士有种种限制。如今随着投票人赞成对度假房实施严格上限,要求取消这些限制的外界压力也越来越大。
数个党派的政治家正在提出议案,而专家们也在对一项环境提案的条款及实施争论不休。
3月11日,一项对第二居所(即度假房)实施20%上限的议案以微弱多数通过,其冲击波振动了瑞士各山区及旅游业。它还推动了又一波呼声,要求取缔对外国人买房权利的限制规定。
不少政治家,尤其是来自中右翼党派和山区的代表们,都认为重审和取缔法律限制的时机已经成熟。而在4年前,议会曾否决过政府提出的类似议案。
但议会的右翼和左翼都对此坚决反对,同时专家也指出,吸引国际资本进入不受保护的房地产市场会构成诸多风险。
“取缔限制会增加苏黎世、日内瓦等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压力,可能还会影响到卢塞恩(Lucerne)和楚格(Zug)这类拥有国际声誉的小城镇,”瑞士未来(Avenir Suisse)智囊团的房地产专家丹尼尔·穆勒-耶恩奇表示。
“这会给高移民水平及低贷款利率造成的价格压力火上浇油,”他补充说。
据穆勒-耶恩奇预测,由于第二居所提案获得通过,类似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将出现在一些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税收
争论的另外一个部分则是一项提案,即将购买房地产与财产税收挂勾,以便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筹资。
社会民主党议员杰奎琳·巴德伦(Jacqueline Badran)提出了最少居住5年的强制性期限,作为购买房产的前提条件。
在指出自己并不排外时,她声称这些规定应当对所有购房者一视同仁,无论其国籍。“它的目的在于预防房价攀升,特别是城市地区。”
经济学家与地区发展规划专家汉斯·基斯凌(Hans Kissling)也有类似的想法,他补充道:“在城市地区,对那些欲在瑞士购房的外国人继续施行限制,这点至关重要。”
在为《每日导报》(Tages-Anzeiger)撰写的一篇文章中,他警告说,取消限制将会给在全球房地产市场寻求绝佳机会的外国投资者打开闸门。
即时效应
在限制的反对者与支持者就度假房法案的实施及范围仍争论不休之时,环境部长多丽丝·洛伊特哈尔德(Doris Leuthard)上周重申了政府的立场。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宪法修正案的实施都带有即时效应,”她告诉媒体。
她透露,有意购房者在该日期前递交的请求仍然有效。但洛伊特哈尔德要求各地有关机构,在法律修正案详情出台前,须对3月11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内递交申请的处理加以控制。
“有争议的案例应由法庭裁决,”她指出。
至于2013年,那些第二居所比例已超过20%上限的行政区应不再颁发建筑许可证。
在议会对法律修改作出决议前,一个由联邦、州和地区有关机构及度假房提案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已接受委托,起草过渡时期的指导方案。
预计首批结果将于今秋出台。
现状
根据联邦司法部称,3月11日的投票结果对外国人在瑞士拥有房产没有直接影响。
在符合目前限制条件的情况下-即每年最多颁发1’500个许可证,外国人还是可以在瑞士购买房地产。
数据显示,过去几年配额的使用率达到70%-100%。2010年的大多数申请都是由瓦莱州(Valais)、沃州(Vaud)和提契诺州(Ticino)提交的。
“原则上说,只有不在瑞士生活的外国人和没有居留证的非瑞士国民受到房地产权限制,而这并不包括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公民,”司法部发言人英格丽德·莱瑟(Ingrid Ryser)解释。
至于房产是被用作度假房或主要居所,则没有法律责任。
“按照民法相关条款,有关的只是买主在哪里度过他的大多数时间。”
欲购买瑞士房地产的国外人士(个人与企业),必须首先取得房地产所在州颁发的许可证。这类许可证的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生活在瑞士的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公民,以及持C类居留证者,不属于这种情况中的“国外人士”。
以长期营利为目的而购置地产不受限制,除非其业务涉及交易或租赁该地产。
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产的外国人,必须将该房产作为自己的主要居所。
对外国人购买瑞士房地产的限制规定于1961年问世,其目的在于预防国外投资者扰乱国内住房市场。
这些规定于1983年成为正式法律,后来也作过修改。2008年,一项取缔该法的政府提案被议会否决。
没有瑞士居留证的外国人在瑞士买房主要以公司的名义。个人买房手续目前依然比较困难。
许多中国人在瑞士买房,是出于取得瑞士居留、让子女在国外读书等目的。但瑞士与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不同,无论在法律还是手续方面均不容易。
(译自英文:小雷,改编:邵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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