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社会救济
2003年,瑞士申请社会救济金的人数达到了近30万,比往年增加了约10%。
如果目前领取社会救济金人数增加的趋势仍不能好转的话,瑞士各城市及县、乡镇将会出现严重的资金赤字问题。
瑞士社会救济部门SKOS发言人Ueli Tecklenburg 告诉swissinfo记者:2003年,瑞士申请领取救济金的人数比往年增加了约10%,增加了约2.5万人,相当于Uster或Frauenfeld市的人口总和。
根据SKOS的调查显示,造成救济金领取人数增加至30万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的萧条,即便短期内经济有所增长也不会带来自动的好转。Tecklenburg说:“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领取救济金的人数会增加,而在经济繁荣时这个数字同样不会减少,并会保持下去。”
瑞士需要更妥善的社会保险
虽然政府增设了附加的社会救济网,然而,城市和乡村失业人数的增长率几乎是相同的。
SKOS负责人警告称,如果社会救济框架政策在未来较短时期内不能很好地改善,3年内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将会达到40万。
1990到2001年间,社会救济金发放额增加了近一倍,约为20亿瑞士法郎,Tecklenburg说:“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应该从各社会救济部门或组织合作做起,资助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而并非仅仅发放救济金。”
SKOS总负责人同时提及了社会救济和失业及伤残保险共同计划的失业人员再培训措施,以此避免失业人员由于失业领取救济金、数年后由于心理等其它方面的原因而最终被逐出从业人员市场的危险。
家庭,单亲,外国人
有家庭的、单亲家庭和外国人在社会救济数量中占较大的比例,过多的外国人数量是由于六、七十年代瑞士接受大批难民的结果和产物,并且他们大多未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并且,大量的儿童和青少年也属于社会救济的对象,很多情况属于上述的家庭范畴。
在这些家庭中,虽然父母有全职或半职,但是收入则相当低。“由于工资收入不能保证基本生活,尤其是单亲家庭和过高的固定支出。” Tecklenburg继续说。
失业法修正后的结果
瑞士城市联盟经理Urs Geissmann告诉记者:“领取救济金人数增加的原因之一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缩短到了目前的400天左右。”
以前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520天,修正后的从2003年7月1日起实行失业法将其缩短了约4个月,至使成千上万的失业者被推向社会救济部门。这项措施的实施为联邦政府节省了400多万瑞士法郎。
“社会政策提案”办公室秘书Philippe Meystre认为,解决方案是多方面的:家庭帮助应该实行全瑞士统一的措施,对于那些无职业者的家庭也应当一视同仁。
其次,家庭在税务上应该有更多的优惠。第三,增设幼儿园和托儿所,并降低收费。(译者按:瑞士多数州托儿所的收费是按照父母收入而决定的,即收入越高的家庭,托儿费就越高。所以,很多家庭宁愿自己在家带孩子,而不愿意出去工作,也就是说不愿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交给托儿所。)
第四,应该提倡象提契诺州(Tessin)所实行的福利体系那样,如果家庭必需支出高出其收入,便可得到社会资助。
除此之外,SKOS负责人Walter Schmid建议:“与养老金一样,我们应该设立一个基金。”以便社会救济有方向和针对性地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保障所有人的稳定生活。
swissinfo及出版社
根据瑞士Caritas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瑞士有85万贫穷人口,其中只有30万够条件得到社会救济。
小的地区及乡镇的人们羞怯心理强于城市人口,因此,城市人口中得到社会救济金的人数多于乡村。
虽然现今人们的羞怯心理没有过去那么强,然而根据OECD-研究机构调查显示,瑞士每两个领取社会救济金中的一个认为,所得到的资助仍不够保证正常生活,但是多数人对此却仍羞于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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