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老人:在家終老也有美中不足
只要條件允許,許多老人願意盡可能留在家中養老。在瑞士照顧他們的往往是來自東歐的女性,她們中的大多數都不得不忍受近乎剝削的工作待遇。這樣的工作移民難以持久,蘇黎世大學的勞工地理學家Karin Schwiter講到,她推崇的依舊是傳統的養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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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資訊swissinfo.ch:對瑞士老人來說,有人整週或整月的同他們生活在一起、照顧他們,這種養老方式是比較新的。一般都是什麼人在從事這類居家養老照護服務?
Karin Schwiter:這種居家的照護模式大概興起於2011年,因為瑞士開始與東歐國家實施人員自由流動政策。起初這類勞工幾乎都是女性,主要來自波蘭和斯洛伐克,後來還有來自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的。
其中的許多人都受過良好教育,但在本國卻找不到好工作,她們有的擔心養老金不足,有的要為孩子攢教育經費。她們的共同點是基本都沒受過專業的長照訓練,所以不能到瑞士的安養中心或醫院去工作。
這類居家養老模式主要盛行於瑞士的德語區和意大利語區。法語區因為Spitex(一種居家養老模式,譯者註)發展得好,所以居家長照員比較少;如果有,也多來自南歐或北非,她們一般全年在瑞士生活。僅有少數來自東歐的女性會成為外籍移工,每年在瑞士工作、生活一段時間,幾週或幾個月不等。
與其他國家的長照移工相比,瑞士的居家長照員在法律處境上有何不同?
在瑞士居家長照員是依照本國法律受僱於勞務公司或私人事務公司的,她們享有法定的最低工資待遇。在德國則不然,那裡允許國外的仲介公司派遣勞工擔任長照員。
所以那些長照員的社會保險依舊是原來國家的,無法享有和其他德國勞動者同樣的保護。瑞士不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奧地利則是引入了一種自主模式,但未必就會帶來更多的自主。由此看來與其他國家相比瑞士的居家長照員享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護,至少在文件上如此。
那麼現實情況如何?
在大多數情況下,居家長照員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是遠超6、7個小時的,但她們的工資卻常是按照法定的工作時間計算的。
這也正是許多家庭選擇居家長照的原因:他們希望家裡24小時一直有人支應,一旦老人遭遇突發狀況,又比如夜間需要上廁所時,都能及時得到幫助。但人們一般不會為這種“隨時恭候”的服務支付費用,即使有也很微薄。
問題出在哪裡?
當人們面對一個極其脆弱的人時,是很難隨時放手的。雖然許多合約上寫著長照員有權在下午休息一下,但大部分長照員都沒有時間休息。
她們很難讓年邁的、需要幫助的老人自己待上幾個小時。這便是人性,負責關懷照護工作的人與被長照員間是建立了一種人際關係的,這不同於在工廠,晚上一下班人們就離開了工作場所。
所以那些長照員希望能有完整的時間個例如一整天的休息,早起她們可以備好早餐、幫老人穿好衣服,直到老人的家屬前來探訪她們再休息;晚上趕在準備晚餐前回來。但事實是許多長照員整日、整週都得不到休息、連續不斷地值班。這就是剝削。
針對是否能將私人家務勞動,如居家長照員工作也納入到勞工法的保護範圍內,瑞士已經討論很久了。聯邦法院批准了部分法規,這意味著什麼?
聯邦法院於2021年12月裁定,勞工法從此也適用於在私人家庭內從事居家長照的勞動者,只要他們受僱於某私人事務仲介公司而不是直接受僱於雇主。
這意味著她們有權享受每天11個小時的休息,且不會連續工作(待命)多天,或在夜間長時間待命。
從事居家長照員業務的仲介公司必須為一位老人同時僱傭多名員工,這樣才能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這樣高昂的費用僅有少數人才能負擔。
瑞士是少數幾個用工會組織居家長照員、並賦予她們公正工作待遇的國家。
是的,近幾年居家長照員聯合了起來,而且有好幾個個案都成功地拿到了加班費。細觀這幾場判決,都是事後引證了被長照員的病徵,證明他們早就需要有人隨時在側服侍,所以居家長照員必須為她們額外的工作時間和隨時待命的工作狀態獲得費用。
這也是與其他國家相比居家長照員模式在瑞士不甚流行的主要原因:人們在僱長照員之前,往往要掂量再三,因為他們知道,進行這種服務交易很容易觸犯法律。
這類居家長照員模式在歐洲、在全世界是怎樣的?
居家照護在全球都很普遍。許多東南亞女性在波灣國家或近東國家擔任照護勞工,而拉丁美洲的長照員則流向了美國。
在歐洲則是由東歐流向西歐。她們的共同點是,這些女移民都是由窮國流向富國的。那麼在其故鄉,誰來照顧她們的老人呢?這樣的遷徙會在當地造成缺口,人們將此稱之為“照護流失”(Care-Drain)。
這類全球範圍內的“照護鏈”(Sorgeketten)正變得越來越長。在歐洲也如是:德國的外籍長照員已有來自白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她們用的都是波蘭的工作合約。不過只要來源國的工作市場有所改善,居家長照員的工作就不再吃香,人們便會招募來自更遠國家的長照員。
Karin Schwiter是蘇黎世大學勞工地理學的副教授。關懷工作中的不穩定情況便是其研究的重點之一。
當然只要有經濟上的困窘,就會有女性選擇長照員這一職業。但愈發遙遠的旅途以及人們對於外籍移工的信任問題,都會讓這一居家長照模式最終變得岌岌可危。
居家長照員的興起也顯露出瑞士在養老政策上的疏忽,我們在老年人長照的問題上要如何改進呢?
我們必須在財政上扶持老人,以滿足他們希望盡可能待在家裡的願望,並且逐條逐項地從細節上幫助他們,不僅僅著眼於醫療護理,也要關注日常需求。
如今這類居家的養老方式並未獲得公部門的經濟支持,所以誰在經濟上允許誰就可以使用這樣的服務。同時,他們也會面對最終不能待在家裡的那一天。一旦他們不能獨自在家,為了不讓其陷入危險,也必須想出另一種解決方式。
重要的是,要讓老年人有多種選擇。所以我們要有足夠的公共長建設。安養中心總是被不公正地妖魔化,其實許多安養中心都可以提供非常好的照護、多樣化的活動,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設施齊備,是老年人居住的好地方。
此外也湧現出越來越多其他的養老居住方式,比如小一點的單位,在長照公寓或有專業人士居家照護的居住區裡,老年人可以得到專業的長照,不會像住在自己的房子裡那般孤寂、離群索居。要在家裡住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這點是被過度神化了。
(譯自德語: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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