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的保密制度是否導致黑錢氾濫?
為了清理金融系統中的黑錢,瑞士銀行紛紛犧牲業務的保密性,但這項整治工作收效甚微。銀行面臨的刑事訴訟和監管問責堆積如山。更糟糕的是,有人指稱瑞士其實缺乏解決洗錢問題的政治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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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國內和國外的檢察官正在調查瑞士銀行機構與歐洲、南美、亞洲、中東和非洲等地一系列洗錢和逃稅罪行的聯繫(見信息框)。
最近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FinCEN)收到並披露的可疑交易報告顯示,瑞士銀行機構在全球各地轉移的資金高達數十億美元。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譴責Syz銀行在與安哥拉裔葡萄牙人客戶打交道時沒有遵守反洗錢規定。
今年早些時候,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認定寶盛銀行(Julius Bär)與委內瑞拉國有石油公司PDVSA的交易構成”嚴重違反金融市場法律”。由於該銀行曾參與國際足聯腐敗案,因此它預計會被美國檢察官訴以數千萬美元的罰款。
在馬來西亞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醜聞中,獵鷹私人銀行(Falcon)受到波及,於是被迫在瑞士停業。此案件引發的標誌性事件便是被監管機構勒令瑞意銀行(BSI)將其瑞士業務出售給盈豐國際銀行(EFG),因為瑞意銀行也是涉案銀行。
多家瑞士銀行還涉嫌參與巴西石油公司/奧德布雷赫特(Petrobras/Odebracht)醜聞中的洗錢行賄操作。比利時政府指控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幫助2’650名客戶逃稅,而瑞銀則對法國政府開出的37億歐元逃稅罰款提起上訴。
這些證據似乎在諷刺瑞士銀行家協會一項聲明:”對瑞士銀行而言,打造一個清廉的金融中心顯然是保持競爭力的關鍵。瑞士及其銀行對犯罪資金沒有任何興趣。”
世界上流通的黑錢不能都歸咎於瑞士。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FinCEN)的文件還列出了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巴克萊銀行、摩根大通、渣打銀行和阿拉伯銀行等。
並不是每個在瑞士銀行機構存款的客戶都是腐敗的鉅亨或獨裁者。通過消除避稅和稅務欺詐在法律意義上的區別,並簽署多項自動稅務信息交換條約,可以說瑞士正在盡其所能打擊金融腐敗。
瑞士金融監管機構和國家檢察官正在對一些不法分子採取行動。而銀行主動提交的可疑交易報告的數量與十年前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挫敗感
但批評者認為,這還遠遠不夠。作為全球最大的離岸財富中心,截至2018年底,瑞士管理著全球27%的跨境資產,其中約2.3萬億瑞郎(合美金2.48萬億元)來自海外個人和家庭。
今年6月,丹尼爾·塞勒斯克拉夫(Daniel Thelesklaf) 突然辭去瑞士反洗錢辦公室主任的職務(英),這距他第二次開始擔任該職位僅幾個月。最近在接受《每日導報》(Tages-Anzeiger)採訪時,他表達了自己的挫敗感。
他表示:“在洗錢問題上,面對來自國外的壓力,瑞士僅執行了最低強制性標準。有效打擊洗錢只是次要目標。於是我得出的結論是,這項工作難有成效。”
進展緩慢
瑞士透明國際首席執行官馬丁·希爾蒂(Martin Hilti)向瑞士德語廣播電台(SRF)表示,儘管瑞士金融中心在全球範圍內非常重要,但在各國打擊洗錢犯罪的努力方面,瑞士金融中心只處於中間水平。
他的不滿之處主要在於,瑞士議會正在竭盡全力推動擬議中的法律改革,這將使律師對報告可疑客戶和資金流動承擔更多責任。但是到目前為止,議員們依然拒絕進一步公開貴金屬和寶石交易的現金支付明細。在初步辯論中,議會兩院都對財政部的提議持冷淡態度。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是一個全球性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監督機構,它贊同希爾蒂(Hilti)的觀點。 2016年對瑞士的一項評估顯示,瑞士在反洗錢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報告對其他領域的工作進展持保留態度,比如將參與創建離岸空殼公司的律師繩之以法。
2020年1月的一項臨時評估稱,薄弱環節上的進展過於緩慢,無法令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感到滿意。瑞士的問題在於,它的評級可能會從”成就很多,但仍需努力”降至更糟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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