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监视,瑞士与欧盟渐行渐远吗?
正当欧盟致力于规范并限制滥用人工智能(AI)技术监视公众之际,瑞士与欧盟的框架协议却嘎然而止,这对未来瑞士的个人隐私权提出了质疑,目前,瑞士选民刚刚通过了欧洲最为严格的一项《反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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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末,在经历了长达7年的协商后,瑞士政府决绝地放弃了与欧盟的框架协议,双边关系跌至历史最低点。而后不久,6月13日,瑞士人民清楚地表达了拥护联邦反恐法案,对执法机关从更大范围针对可疑的潜在恐怖主义采取预防性行动表示认可。
瑞士与欧盟关系的破裂恰恰在欧盟力争禁止私人企业与执法机关采用电子技术对公共场所实施监控的关键时刻。实际上,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正在拟定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法律框架提案《人工智能法》,当前正在讨论中的提案分析了此项技术潜在的风险并且明确定义了其特定使用时必须履行的义务。
为了安全监控、采集数据以及法律应用,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安装了远程生物识别系统,公众却常常对此毫不知情,这种情况导致欧盟意欲禁止滥用此类监控系统(人脸识别技术是其中之一)。
今年年初,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发起了一项禁止国家机关与私人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运动。该非政府组织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可能会成为全球警方打击边缘化群体的武器。”同时,也公开批评瑞士新法中认可的警察反恐的手段,该组织认为瑞士《反恐法》“对于恐怖主义的界定含糊不清并极具危险性”,“对于未来也造成了威胁”。从法律许可对公共场所展开大规模监控时起,将会间接导致利用人工智能自动识别个人特征的范围扩大,而欧盟正打算对集体监视予以取缔,观察者们表示。
“在崇尚自由与民主的欧洲,瑞士的这项法律无疑堪称最为极端的一项,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该法赋予了瑞士联邦警察空前的权力。”瑞士特赦组织技术与人权领域运动协调人Lukas Hafner警告说。
法律规定何处可以安装电子眼?
尽管《反恐法》没有明确提及利用摄像头进行监控,却授权瑞士联邦警察署(fedpol)对于“可疑的潜在恐怖分子进行电子监控”,例如,给他们佩戴电子脚镣(条款第23 条q项)。无需得到法庭许可,瑞士联邦警察署就可决定是否采用电子手段进行监控,采集到的数据使用也可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这都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日内瓦大学公共权利学教授Frédéric Bernard强调说。
对于瑞士资讯swissinfo.ch的提问,瑞士联邦警察署肯定地表示,警方并未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也否认新法所阐述的反恐预防性措施与此类技术之间存在任何联系。
尽管如此,在调查刑事诉讼违法事件时,一些州的警察局早已采用远程生物识别系统。例如,圣加仑州警方使用瑞典研发的调查软件-数据媒体调查审核软件(Griffeye Analyze DI Pro),对人工智能技术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在数据媒体调查审核软件生产商的网站上可以看到,该软件可以将“元数据与互联网上的开放源”进行连接,使用大量的“现实世界图像”来识别个人面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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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至少40亿人在网上有个人头像,这些头像可能被视为“现实世界图像”。
通过电子邮件,圣加仑州警察局联络部负责人Hanspeter Krüsi详细解释说,采集的数据“将和警方数据库存储的图像进行比较,从而查找相应信息。”而最终的验证工作则由人工操作。
“每个州都应自行决定是否可以明智地使用该项技术,是否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将其付诸实施。”联邦警察署在给瑞士资讯的回复中写道。但是,没有清晰的立法来定义实施此项技术的框架,谁来决定何种做法才算明智呢?
“对所采集信息作出武断的风险不应排除,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滥用的情况也不容忽视,尤其由于这些数据和信息尚属并不精准的公式化概念。”欧盟委员会数据保护瑞士专员Jean-Philippe Walter向瑞士资讯表示。
瑞士成为焦点
最近,国际特赦组织十分关注在瑞士的基本人权,也是由于毫无区分的对公民进行集体监控具有潜在威胁性。
“毫无疑问,瑞士的《反恐法》可能会对更多人进行愈发严密的监控,因为联邦警察希望在‘潜在的恐怖分子’犯罪之前就将他们识别。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远程生物识别技术无可厚非。”在特赦组织工作的Lukas Hafner认为。但他同时又提醒道,这将对那些已被边缘化与遭受歧视的人造成更为巨大的影响。
举个例子,警方可能决定将摄像头安装在潜在的恐怖犯罪嫌疑人接头地点外面,比如说以打击犯罪行为进行预防性监控的名义,在早已引起警方注意的清真寺外安装电子眼,特赦组织的这位活动家指出。
“人工智能技术不仅危害平等与不受歧视的权利,对言论与集会自由还有隐私权都构成了威胁。”Hafner指出。实际上,瑞士《反恐法》条例规定:“宗教与哲学思想”均可能成为监控对象,对非常敏感的个人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也具有合法性(条款第23条h项)。
不遵循规定,就不享有权利
在一些国家,比如说美国和中国,人脸识别技术早已被系统性采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拿中国来说,该项技术甚至用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社会评分。全球禁止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对公众进行监控的共有三个国家,比利时和卢森堡是其中的两个欧洲国家,第三个国家是摩洛哥。
通过《人工智能法》提案,欧盟委员会希望所有成员国都能禁止在公共场所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制裁。
即便制订了数据保护法,部分上遵循了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瑞士在技术领域却无法与欧洲相提并论。“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瑞士应该重返谈判桌与欧盟进行磋商,就管理远程生物识别这些新型技术展开讨论。”欧洲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联盟(CLAIRE)瑞士办公室负责人Ricardo Chavarriaga向瑞士资讯表示。
新标准?
对于调查威胁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尤其是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犯罪活动时,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法律允许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然而,Chavanraiaga与其他专家认为,无论如何,这种对远程生物识别体系的认可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转折,此类技术注定成为高科技领域的一个标准。
正因为这一点,Chavariaga认为,如果瑞士无法向欧盟的《人工智能法》看齐或者立法滞后,其付出的代价将十分高昂,这位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不仅担心瑞士技术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对其人权问题深感忧心。
“在一些高风险技术应用领域,比如说,警方执法使用的一些技术很可能对人民造成恶性后果。 他肯定地表示,“警方只是技术链条上的最后一个环节:企业在提供自己生产的技术体系时,承诺这些设备可以节约开支并且提高效率,却通常不会提供任何现实保证。”
Chavarriagga强调,没有人会购买一部没有安全证书的电梯,或者一块不走的腕表。他随后补充说,要求应该与风险成正比。为什么人工智能系统就例外呢?更何况,它还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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