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性取向者的职场歧视,瑞士还有很长的路
从1942年起,瑞士就不再把同性恋当作罪行。75年后,歧视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工作场所。日内瓦大学性别及LGBTQI*项目负责人费尔迪南多·米兰达(Ferdinando Miranda)辩护说,应该加强关注以创建更为开放的职场环境。
*LGBTQI
LGBTQI为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跨性别者(Transgender)、酷儿(Queer)和/或对其性别认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及双性人(Intersex)的首字母缩略字。
1990年起,同性恋不再被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为精神疾病。不过,跨性别仍被世卫组织列在“性别焦虑症”类精神疾病名单里。
一项评估如实地反映了性别少数群体的现状。在瑞士,尽管同性恋已取得不少社会与法律进步,跨性别与双性人则尤为受人歧视。
“恐跨比恐同更加严重。瑞士在这方面没有进步,”米兰达注意到。他举了更改民事登记手续之耗时与招聘歧视的例子。“围绕‘跨性别去病化’的斗争还需要进行,”这位专家表示。
职场玩笑与僵化认识
直白的恐同在瑞士已很少见。歧视大多以间接方式表现出来,而且经常会出现在工作场所。日内瓦大学在2014年进行了一次名为“置身职场的LGBT”(法)外部链接(Etre LGBT au Travail)全国性调研,发现70%的LGBT在工作场所受到各种形式的歧视。
“评论可能针对一个人穿衣或举手投足的方式,而歧视则可能表现为一系列不怀好意的玩笑,”米兰达指出。这些因素制造了一种敌视氛围,令大约60%的同性恋者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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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
从法律层面来看,瑞士比几个邻国都要落后。同性恋者虽可以注册伴侣关系,但却不算结婚,因而形成对所谓“彩虹家庭”的歧视。“同性家庭不能够收养孩子,即使是其中一方的子女,”米兰达透露。
此外,这位专家还指出,瑞士法律应该也可以处罚恐同与恐跨。“应该指定某些歧视形式,使其得以定性,”他评论道。一项尚未决定的议会动议(多语)外部链接就准备在刑法(反种族主义法规261条款下)中添加基于性取向的歧视。
更开放的语言?
仅靠法律仍然不够,还需要在学校、企业与各个机构内加强意识、培训和告知人们。“尤其是要开发出一种包容性语言,留出开放性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问女性是否有丈夫,或问男性是否有妻子?”米兰达问道,他注意到瑞士在家庭模式代表性上依然落后。表现同性伴侣的广告确实相当少见。
面对围绕车臣杀害同性恋者的怀疑、许多国家处死与暴力镇压同性恋,以及极端保守运动的再度浮现,是否应对国际形势感到担忧呢?“每一个重要进步都会面对后退与拒绝反应。这是为什么少数人的斗争还未曾打赢,必须随时保持警惕,”这位专家回答说。
(翻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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