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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度削减已婚夫妇纳税额

“婚姻惩罚”暂时不能被完全废除,但有所缓解 Keystone

瑞士联邦上议院正计划减少夫妻双方都有收入家庭的纳税额,以此缓解所谓的“婚姻惩罚”现象。

由于已婚夫妇必须共同申报他们的所得税,根据累进税率制,他们比二个单身同居者交纳更多的税款。而单身的同居者则单独申报他们的个人所得税。

瑞士财政部长汉斯-鲁道夫・梅尔茨(Hans-Rudolf Merz)星期五提出了一项修改夫妻税制的议案。对于该项议案的听证会将持续到年底。早在1984年联邦法庭就曾指责,这种已婚者比同居者交纳更多税款的不公正现象与宪法有冲突。

瑞士联邦上议院打算通过提高减税额来消除这个弊端。迄今为止,双方都有收入的已婚夫妇的固定减税额为7600瑞郎,今后,夫妻中低收入一方的一半收入将可能被减免。

亏损的税收将通过单身者来弥补

最高的减税额被定在55000瑞士法郎,最低则仍然保持在目前的7600法郎。梅尔茨称,“女性从此将不再受歧视”。

该项减税措施将从2009年起给联邦带来7.5亿法郎的税收损失。其中的一部分亏损梅尔茨计划从单身者那里得到弥补。他打算通过提高未婚单身者的税率,来弥补2.5亿瑞士法郎的税收损失。

针对外界谴责单身者必须支付已婚夫妻被减免税款的呼声,财政部长称:受影响的只有约8%的高收入未婚者。

这只是第一步

其余的3.5亿瑞士法郎,联邦计划通过对政府部门的进一步结构精简来弥补。由此他认为,如果已婚女性不再受到税收上的惩罚,将会有更多的妇女加入职业队伍。

梅尔茨许诺将会有达5000万瑞士法郎的附加税务收入。此外他还期待,经济增长的效应还能带来1亿瑞士法郎的税收。

财政部长承认,新的提案并不能使所有的夫妻受益,它只能起到缓解“婚姻惩罚”的作用。“婚姻惩罚”并没有完全被废除。

已婚夫妇,若夫妻中的第二份收入并不是通过工资所得,而是通过其他的途径如:领取退休金或者资产收益所得,则将仍然有高税额的劣势。退休者被排除在此项税改之外,因为这将让联邦政府额外支出3-5亿瑞士法郎。

全面的税改仍需时间

梅尔茨说,一个真正公正且符合宪法的解决方案只能首先通过全面改革已婚夫妇的税制来实现。目前被提出讨论的还有关于夫妇税制向个人税制改变的提议。按照个人税制夫妻双方将分开纳税。这样的税改自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然而付诸实现还要很多年时间。

对于联邦委员会这个议案的听证会将持续至12月底。税款的减免应在2007年初生效。

swissinfo及编辑部

已婚夫妻在现行的税制下受不公正待遇,交纳比单身者更高的直接联邦税。

例如:一对未婚同居者,当男方年收入达到6万瑞士法郎,女方年收入达到4万瑞士法郎,将总共交纳1133瑞士法郎的直接联邦税。

同样的收入,一对已婚夫妇要缴纳2425瑞士法郎的直接联邦税。与未婚同居的伴侣不同,已婚夫妇要共同申报所得税。按照累计税率,他们将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纳税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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