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曾经走私婴儿
早在19世纪,瑞士的一桩利润丰厚的生意曾在欧洲引起轰动--非婚生子女出生后被从中部运到米兰的一个弃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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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年12月4日,瑞士的一个拥有500人口的小山村弗吕埃伦(Flüelen,瑞士德语)一夜成名,在当时的一份报纸《瑞士邮报》(Schweizerboten)的头条上刊登了一篇这样开头的文章:“转运婴儿的人居住的地方叫弗吕伦(Flühlen,标准德语),是乌里州阿尔托夫(Altorf)附近的一个村庄。”
这篇题为《有关瑞士一个骇人听闻的不法行径,或走私儿童事件》的报道首次曝光了乌里州的一桩拿不上台面的交易: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私生子被从瑞士经由哥达山运往米兰的弃婴中心。
1780年,米兰成立了一个儿童收容所和产妇之家,这是欧洲唯一一家没有严格接收条件的孤儿院。当时在瑞士没有任何一家孤儿院会接收非婚生子女,而米兰这家由玛丽亚-特蕾莎皇后创办的孤儿院,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去,并随时将他们接回来,而不会受到惩罚。
《瑞士邮报》的报道掀起了轩然大波,维也纳和奥格斯堡的报纸也对这桩“转运婴儿”的生意进行了报道。
乌里州政府因而迫于压力,必须对这一丑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人们了解到了这桩交易是怎么开始的,又都有谁参与其中。
弗吕伦其实并不是当时唯一将私生婴儿运往意大利的转运中心。在屈斯纳赫特(Küssnacht)、拉珀斯维尔(Rapperswil)和圣加仑也有类似的交易。不过,因为弗吕伦所在的乌里州拥有通往意大利的古老传统贸易路线,因此一切从这里开始。
18世纪末,助产士玛丽亚·胡贝尔(Maria Huber)和前教师弗朗茨·约瑟夫·肯普夫(Franz Josef Kempf)这两家人开始将刚出生不久的私生子带离瑞士。仅在1803年-1807年间,就有约60名婴儿从胡贝尔和肯普夫两家人手中被送走。
牧师参与其中
下瓦尔登州沃尔芬希森(Wolfenschiessen)的约瑟芬·马西斯(Josepha Mathis)的两个孩子就遭受了这样的命运,这位年轻的女孩子怀上了一对双胞胎,但孩子的父亲并不想娶她。
1808年,约瑟芬接受了乌里政府的询问。审讯记录中写道:”既然男孩子不愿意结婚,那么州长先生和牧师先生都认为把孩子送到某个地方去会更好。“
于是,她在胡贝尔家偷偷生下了双胞胎。年轻父亲的监护人为他们支付了住宿费和将孩子送往意大利的交通费。然而,两个婴儿却并未能抵达米兰,他们死于途中的博迪奥(Bodio)。
有些婴儿甚至一生下来就死了,因此,除了助产士之外,牧师和法师也参与其中,他们分别负责为新生儿洗礼,并将死去的婴儿秘密埋葬在墓地里。
婴儿的小尸体会被埋在新的坟墓里–“这样最不容易被发现,”,1807年12月22日来自弗吕伦的梅格内特(Megnet)法师在审讯中供认。幸存下来的婴儿被绑在担架上,被人徒步抬过哥达山,常常是好几个婴儿一起被送走。约瑟夫·肯普夫会给这些婴儿喂食大量的特里亚克镇静剂,这是一种通用酊剂,在19世纪初还添加了鸦片。
在米兰,孩子们被送往弃婴院,从瑞士过去的人并不允许送孩子进去,事实上只有米兰公民才能这样做。
为了把孩子送进弃婴院,他们会把孩子放在弃婴窗(匿名丢弃婴儿的窗口)内;或找米兰助产士帮忙。而他们带回来的常常是伪造的医院接收单据。因此,究竟有多少婴儿被送往米兰;有多少婴儿在途中夭折或被留在其他弃婴中心,这些都无从考证。
弃婴时代
19世纪是“转运婴儿”行当生意最兴隆的时期,这一时期整个欧洲的“非婚生子女出生率”急剧上升,因此这个世纪经常被称为 “弃婴时代“。
乌里和瑞士其他地区的私生子出生率也有所上升–乌里的私生子出生率从1800年前、高于平均水平的0.3%上升到1858年前后的5.7%。
至于为什么出现这种急剧上升的原因并不完全清楚。当时人口的快速增长肯定是原因之一;现代化和工业化导致了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深度变化,尤其是年轻人的流动性变得更大,他们很早就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到其他地方寻找工作。
因而忽然间没有了家庭保护,尤其是年轻女性在就业环境中处于劣势,女仆被主人侵犯而怀孕的情况并不少见。
此外,19世纪还出台了新的婚姻法,例如,1810年,乌里颁布了《济贫法》,禁止”放荡不羁、不道德、自由散漫,过着乞讨或流浪生活 “的人结婚。这些法律旨在防止贫困的延续,而实际上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
发生了性关系再结婚,在以前是很常见的,而从这时起对于较贫穷阶层的人来说,这不再可能。这令非婚生子女和女性陷入了受社会鄙视和经济困难的双重困境。
被社会排斥
19世纪初,非婚怀孕会给女性带来严重的法律和社会后果。她必须自己上报,并说出孩子父亲的姓名。如果她不愿意或不能这样做,就会在分娩时遭受所谓的“快乐审讯”,因为人们相信产妇在分娩的疼痛中会说出真话。
对女性来说,这种类似酷刑的审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分娩过程中被审讯会非常痛苦;而另一方面,这让她们有机会追究孩子父亲的责任,而父亲则必须承认这个孩子并为之负责。
孩子出生后,私生子的父母都会受到惩罚,惩罚从罚款到体罚;名誉损失到监禁都有可能。之后,尤其是未婚母亲会受到官方的监视,而父亲们也会因名誉问题而抬不起头来。
因此,在19世纪之交,乌里州出现了这种秘密将私生子生下来,然后带离瑞士的生意就一点也不足为奇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选择这条出路。约瑟夫·肯普夫运送一个孩子的费用是90盾(Gulden,当时的货币)。而对于当时年平均工资不到200盾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因此,将孩子送走这一途径,主要被那些有婚外情又不想损害自己名声的富裕男子所利用。大部分卷入其中的女性都是女仆,其中许多并不是本地人,她们往往没有什么发言权,只能被说服甚至被强迫放弃自己的孩子。
官方也希望能带走这些私生子女。例如,1808年,卢塞恩的格罗斯迪特威尔(Grossdietwil)市政府下令让约瑟夫·肯普夫将一个私生子带去米兰,以免让市政府承担更多的费用;“同时避免这个男孩以后生出麻烦的后代而造成更多的麻烦。”
私生子仍然是一个耻辱
1807年,为了回应媒体,州政府颁布了一条临时禁令。但没人真正愿意执行这项禁令。因为这个生意利润太大了;需求也很大;对官方也有好处,因为对于州政府来说,这些私生子无疑是潜在的经济负担。
1814年5月28日,禁令被解除,理由是:就算乌里人不这么干,其他州的人也会干,乌里政府只是规定了一些附加条件,例如被运送的婴儿至少八周大,但这些条件从未被遵守过。
1814年,《瑞士邮报》再次报道:“屈斯纳赫特臭名昭著的胡贝尔仍在运送私生子,而且是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活跃地从事这一惨无人道的行当。”
1820年,卢塞恩警察委员会也提出控诉,要求乌里“尽快制止这种行为”。乌里政府这才严肃地实施了一条明确的禁令,规定任何将私生子运往意大利的行为都将被处以监禁。
然而需求却没有因此消失,1842年,施维茨州议会还举行过一次关于一个被送往科莫弃婴医院的私生子辩论。19世纪下半叶,瑞士建了第一批孤儿院,1874年作为《联邦宪法》修订案的一部分,废除了所有阻碍婚姻的规定,这种现象才逐渐消失。
然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待遇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歧视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世纪。直到1976年的儿童权利改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才在继承权、公民权利和命名权方面得到平等对待。
(译自德文:杨煦冬/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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