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不动产交易必须透明化
瑞士的不动产行业因为法律上的漏洞,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法律专家认为,这种新的洗钱方式应该被加以制止。
“瑞士的不动产交易必须受到洗钱法的制约,”巴塞尔刑法教授Mark Pieth这样对瑞士资讯swissinfo.ch说,他强调,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出现了一种财产转型的形势:“更多的资金被投入不动产之中,而以前这些钱有可能是投在股票上的。”
许多不明来路的钱涌入瑞士。Pieth特意提到了俄罗斯,“俄罗斯人常常会大手笔地支持一些项目,比如购买酒店或者大型不动产设施。”
对不动产交易加以限制
如果一名瑞士公民要在一个账户上存储一万瑞郎以上的金额,必须对于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做出详细的说明。但是如果有人用大笔现金购买不动产,则不需要进行任何解释。
这就为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位巴塞尔教授这样解释。这一法律漏洞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瑞士依然是非法资金的周转地;不动产价格受到冲击,导致价格高涨;本来就很紧张的住房市场情况愈发严重。
“因为银行制订了新的‘白钱策略’,令那些‘黑钱’越来越多地转向了不动产市场。因此现在是不动产交易商负起责任来的时候了。”不光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信托和公证人员都应该在这个领域受到洗钱法律的制约,而直到目前情况还并非如此,Pieth说。
瑞士尚未符合国际标准
在第六届瑞士有关经济法的会议上,苏黎世大学欧洲研究所的Michael Kilchling也将利用不动产进行洗钱行为称为一种新的洗钱形式,Kilchling也是德国弗莱堡Albert-Ludwigs大学国际刑法顾问。
他说:“只出于防患原因,瑞士都应该让不动产交易受制于洗钱法,这也会令这个问题在行业内引起重视。实际上这是我们欧盟成员国运用的国际统一标准-第三版洗钱法,该项法律对于不动产交易中的洗钱行为加以管制。”
不动产作为保险的投资
Mark Pieth关于2008年金融危机将更多的资金转入房地产并导致价格大幅度上涨的说法,也得到Kilchling的证实,他说:“不动产行业的巨额资金投入并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投机是这个领域的一部分。”
必须清楚的是,洗钱属于犯罪,“它永远存在,而且还总是在寻找新的机会。”在金融危机中,许多投资者,包括洗钱者,不得不接受在金融领域损失了很多钱的事实,不动产行业由此成为比较安全的投资港湾。
欧盟法
针对这个问题:瑞士依然是非法资金的中转站,是否造成了瑞士不动产价格上涨?Kilchling表示:“我不愿轻易下这样的断言。 ”
因此他认为,瑞士也应该像欧盟国家一样,让金融代理、信托公司和公证人都受到洗钱法规的制约。
不动产业起来反对
瑞士政府几年前曾想让不动产交易受到洗钱法的制约,当时就受到不动产业的阻挠。包括现在,当这个问题再次提到日程上的时候,瑞士不动产经济联盟(SVIT)又拿出反对的姿态。
“已经有足够的措施防范洗钱行为。我们反对让整个不动产行业背黑锅。”不动产经济联盟主席Tayfun Celiker在接受《观察者》杂志采访时,曾这样说。
来自布鲁塞尔的压力
对于Michael Kilchling来说非常明确,他说:“以德国的经验来讲,在任何领域都一样,如果放松检查,就会有机可乘。”
“在我们德国,当几年前讨论关于洗钱法应该同样对公证人起到制约作用时,也遭到了很强烈的反对,但是最终以反对者的失败而告终。
但是德国现在依然能够感受到来自欧盟总部布鲁塞尔的压力,因为欧盟的洗钱法必须被彻底贯彻。”
2010年哈萨克斯坦总统的女儿Dinara Kulibajewa-Nasarbajew以7500万瑞朗的巨额高价买下了日内瓦湖畔的一栋别墅,没有人关心的钱的来源。这一“惊人之举”令瑞士联邦法院产生了质疑,针对买主的丈夫Tilmur Kulibajew展开调查,因为怀疑其有洗钱嫌疑。
还有更多前苏联人以难以置信高价购置恩嘎丁、苏黎世或者日内瓦湖畔的高级别墅。比如Ilijas Krapunow,一个哈萨克斯坦前总理的儿子,购买了沃州的一个大酒店Hôtel du Parc,之前他已经在日内瓦湖畔以3200万瑞朗买下一幢别墅。另一位俄罗斯人Alexander Lebedew买下了卢塞恩的一座城堡。
目前联邦警察局正在调查另一位俄罗斯人Alexander Udodvov,2007年他以400万瑞朗买下了Weggis的一个酒店Albana,现在又想投资4500万翻修这一酒店,而钱是从哪里来的,并不明确。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导,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表示,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大约在3000-4000亿元人民币之间,房地产等行业逐渐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
该分析中心还指出,房地产洗钱,主要指的是贪污分子,将不正当收入投入房地产业,一段时间后再议价卖出变现。每年在房地产领域洗钱规模,由于之前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主要针对金融领域,非金融领域没有详细调查,也难以估计。
据推断,全世界每年涉及的“洗钱”量大概在1.5万亿至2.8万亿美元之间;而亚洲开发银行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2%左右。
房产之所以会成为贪污分子转移其巨额现金的首选目标,一方面是因为购买房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容易被普通人所觉察,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另一方面还因为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购买后用来出租甚至转手售出,易于产生“钱生钱”的雪球效应。
(译自德文: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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