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老人:在家终老也有美中不足
只要条件允许,许多老人愿意尽可能留在家中养老。在瑞士照顾他们的往往是来自东欧的女性,她们中的大多数都不得不忍受近乎剥削的工作待遇。这样的工作移民难以持久,苏黎世大学的劳工地理学家Karin Schwiter讲到,她推崇的依旧是传统的养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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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资讯swissinfo.ch:对瑞士老人来说,有人整周或整月的同他们生活在一起、照顾他们,这种养老方式是比较新的。一般都是什么人在从事这类居家养老照护服务?
Karin Schwiter:这种居家的照护模式大概兴起于2011年,因为瑞士开始与东欧国家实施人员自由流动政策。起初这类劳工几乎都是女性,主要来自波兰和斯洛伐克,后来还有来自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
其中的许多人都受过良好教育,但在本国却找不到好工作,她们有的担心养老金不足,有的要为孩子攒教育经费。她们的共同点是基本都没受过专业的护理培训,所以不能到瑞士的养老院或医院去工作。
这类居家养老模式主要盛行于瑞士的德语区和意大利语区。法语区因为Spitex(一种上门养老模式,译者注)发展得好,所以居家保姆比较少;如果有,也多来自南欧或北非,她们一般全年在瑞士生活。仅有少数来自东欧的女性会成为通勤移民,每年在瑞士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几周或几个月不等。
与其他国家的照护移民相比,瑞士的住家保姆在法律处境上有何不同?
在瑞士居家保姆是依照本国法律受雇于劳务公司或私人事务公司的,她们享有法定的最低工资待遇。在德国则不然,那里允许国外的中介公司派遣劳工担任护理人员。
所以那些保姆的社会保险依旧是原来国家的,无法享有和其他德国劳动者同样的保护。瑞士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奥地利则是引入了一种自主模式,但未必就会带来更多的自主。由此看来与其他国家相比瑞士的居家护理人员享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护,至少在纸面上如此。
那么现实如何?
在大多数情况下,居家保姆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是远超6、7个小时的,但她们的工资却常是按照法定的工作时间计算的。
这也正是许多家庭选择居家护理的原因:他们希望家里24小时一直有人支应,一旦老人遭遇突发状况,又比如夜间需要上厕所时,都能及时得到帮助。但人们一般不会为这种“随时恭候”的服务支付补偿金,即使有也很微薄。
问题出在哪里?
当人们面对一个极其脆弱的人时,是很难随时放手的。虽然许多合同上写着护理人员有权在下午休息一下,但大部分保姆都没有时间休息。
她们很难让年迈的、需要帮助的老人自己待上几个小时。这便是人性,负责关怀照护工作的人与被护理人员间是建立了一种人际关系的,这不同于在工厂,晚上一下班人们就离开了工作场所。
所以那些护理人员希望能有整块的时间例如一整天的休息,早起她们可以备好早餐、帮老人穿好衣服,直到老人的家属前来探访她们再休息;晚上赶在准备晚餐前回来。但事实是许多护理人员整日、整周都得不到休息、连续不断地在岗。这就是剥削。
针对是否能将私人家务劳动例如居家保姆工作也纳入到劳工法的保护范畴内,瑞士已经讨论很久了。联邦法院批准了部分法规,这意味着什么?
联邦法院于2021年12月裁定,劳工法从此也适用于在私人家庭内从事居家护理工作的劳动者,只要他们受雇于某私人事务中介公司而不是直接受雇于雇主。
这意味着她们有权享受每天11个小时的休息,且不会连续工作(待命)多天,或在夜间长时间待命。
从事居家保姆业务的中介公司必须为一位老人同时雇佣多名员工,这样才能保证24小时轮番上岗。这样高昂的费用仅有少数人才能负担。
瑞士是少数几个用工会组织居家保姆、并赋予她们公正工作待遇的国家。
是的,近几年住家保姆联合了起来,而且有好几例都成功地索要了加付工资。细观这几场判决,都是事后引证了被护理人员的病征,证明他们早就需要有人随时在侧服侍,所以居家保姆必须为她们额外的工作时间和随时待命的工作状态获得补偿金。
这也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住家保姆模式在瑞士不甚流行的主要原因:人们在雇保姆之前,往往要掂量几番,因为他们知道,进行这种服务交易很容易触犯法律。
这类居家保姆模式在欧洲、在世界范围内是怎样的?
居家照护在全球都很普遍。许多东南亚女性在海湾或近东国家担任照护劳工,而拉丁美洲的保姆则流向了美国。
在欧洲则是由东欧流向西欧。她们的共同点是,这些女移民都是由穷国流向富国的。那么在其故乡,谁来照顾她们的老人呢?这样的迁徙会在当地造成缺口,人们将此称之为“照料流失”(Care-Drain)。
这类全球范围内的“照护链”(Sorgeketten)正变得越来越长。在欧洲也如是:德国的外籍护理人员已有来自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她们用的都是波兰的工作合同。不过只要来源国的工作市场有所改善,居家保姆的工作就不再吃香,人们便会招募来自更远国家的保姆。
当然说句不中听的,只要有经济上的困窘,就会有女性选择保姆这一职业。但愈发遥远的旅途以及人们对于通勤移民的信任问题,都会让这一居家护理模式最终变得岌岌可危。
居家保姆的兴起也显露出瑞士在养老政策上的疏忽,我们在护理老年人的问题上要如何改进呢?
我们必须在财政上扶持老人,以满足他们希望尽可能待在家里的愿望,并且逐条逐项地从细节上帮助他们,不仅仅着眼于医疗护理,也要关注日常需求。
如今这类居家的养老方式并未获得公共的财务支持,所以谁在经济上允许谁就可以尝试。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会有最终不能待在家里的那一天。一旦他们不能独自在家,为了不让其陷入危险,也必须想出另一种解决方式。
重要的是,要让老年人有多种选择。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公共养老储备。养老院总是被不公正地妖魔化,其实许多养老院都可以提供非常好的护理、多样化的活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它们设施齐备,是老年人居住的好地方。
此外也涌现出越来越多其他的养老居住方式,比如小一点的单元,在护理公寓或有专业人士入户照料的居住区里,老年人可以得到专业的护理和照顾,不会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那般孤寂、离群索居。要在家里住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点是被过度神化了。
(译自德语: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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