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保密法不再保密?
瑞士终于拿出姿态要彻底埋葬银行保密法。5月6日在巴黎举行的欧洲财务部长会议上,瑞士决定在针对税收的自动信息交换问题上,与其他国家达成一致,并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份相关声明上签字。
新加坡和卢森堡作为另外两个重要金融基地,也与瑞士步调一致。除此之外,40多个国家(其中34个经合组织成员国)在这份《国际自动信息交换标准》声明上签了名。至于该标准的具体实施,估计最早也要等到2017年。
早在去年夏天,瑞士联邦就决定在一定的条件下接受与其他国家的银行信息交换。这份由经合组织出台的文件正好符合这些条件,瑞士国际金融事务国家秘书处(SIF)这样表示。
瑞士最重视的是互利互惠,进行信息交换的国家必须尽同样的义务,这一点在瑞士与美国签署的信息交换协议中未能体现。
瑞士积极参与
瑞士国际金融事务国家秘书处在媒体通告中表示:瑞士积极参与了这份文件的撰写工作。这份协议,是那些意欲借助自动信息交换来对抗偷税漏税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瑞士联邦还须针对接受这份《自动信息交换新标准》表明态度,并拿出将其与本国法律挂钩的方案,还要做出具体说明,优先与哪些国家进行信息交换。
与其他国家不同,瑞士实施这一新标准必须得到法律支持。自动信息交换,和由此招致的取消银行保密法都必须得到国会和国民(如须全民投票)的认可。
经合组织税收负责人表示欣慰
瑞士因银行保密法-保护银行客户数据,而一直被视为“逃税天堂”。因此瑞士的这一举动令人如释重负。经合组织(OECD)税收负责人Pascal Saint-Amans 5月6日在接受瑞士通讯社采访时表示:“瑞士对自动信息交换感兴趣,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这一《新标准》于9月份完全确定之后,“瑞士必须予以官方的正式确认,” Saint-Amans.这样表示。
瑞士经济部长的表态
对于瑞士经济部长施耐德-阿曼(Schneider-Ammann)来说,采纳自动信息交换标准令瑞士的银行保密法不能再以同样的形式存在了。但是他并不打算完全无条件地接受这一《标准》。
“我们现在还处在交涉的初期,”他在巴黎接受采访时说:“必须找到一个良好的两全之策。”他归纳了瑞士贯彻自动信息交换的四个前提条件。
首先,所有重要的金融基地国家都必须从一开始就加入进来。“不能光说,还要落实到行动上,”他这样强调。否则无法做到一致。
其次,还要遵从“独特、保密和互惠”的原则。他认为确认出基金、信托机构和基金会的真正拥有者,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三,施耐德-阿曼表示,如果瑞士实行了自动信息交换,那么“我们至今为止所认识的”银行保密法就成为历史了。但是银行保密法在瑞士国内不会有变化,联邦也会继续维护它。
最后,这位经济部长还表示,要签署有关自动信息交换的协议,最后必须得到瑞士国会的通过,并有可能要通过全民投票由国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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