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者也有工作的权利
瑞士是卖淫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然而,卖淫的人却不享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所享受的正当权利,而且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仍被认为是“伤风败俗”,各类组织对此进行了谴责。
如果说,让卖淫业从社会上消失是空想,那么一个自愿出卖身体的人则不应遭人非议或受到惩罚,保护女性权利的非政府组织“瑞士妇女之家”(Terre des Femmes Svizzera)的代表对此表示了肯定。
自由民主党(PLR,中右翼党派)女性问题事务处秘书长Claudine Esseiva也持同样看法,“禁止卖淫意味着将其推向暗处,那样反而会使卖淫者不受任何约束。”她向瑞士资讯swissinfo.ch附和道。
“纵欲”孤岛
在瑞士,从1942年起,卖淫就已合法化。(自愿)执业被看作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形式,其收入也要纳税。然而,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必要的证件、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并需要在州政府对所从事职业进行登记。
Aspasie妓女自助组织指出,通常,瑞士被看作是欧洲的榜样。该组织30年前在日内瓦由几名妓女共同创立。“为了使卖淫合法化,实施联合国防治艾滋病/艾滋病毒计划(United Nations Programme on HIV/AIDS)方针的国家屈指可数,”Aspasie妓女自助组织协调员Marianne Schweizer表示。
瑞士政府对卖淫业的管理政策比较注重实效,她接着说,“10多年来,为了相互尊重与保护,我们提倡嫖客采取防护措施。”
Aspasie妓女自助组织预言,关于卖淫合法化,瑞士的“高瞻远瞩”不会被临国愚昧的想法所“腐蚀”。在欧洲,人们认为应该严禁卖淫、处罚嫖客,正如瑞典的做法一样。而且这种想法越来越盛行。
几个月前,维也纳大学的政治学家Birgit Sauer曾指出,活跃在布鲁塞尔的一些团体大力施压,要求禁止卖淫。这位政治学家的话也被奥地利日报《Der Standard》所引用。
然而,Claudine Esseiva评论说,“卖淫合法化是更好保护妓女的前提,”这位自由民主党女议员又强调说,“我们知道她们的工作地点,这样,我们就能够和她们进行对话。”她还支持在苏黎世市郊建立一个红灯区。
简化程序
尽管瑞士在卖淫合法化方面表现很出色,但活跃在该领域的各个组织却反对对卖淫业施以过多规章,“太多管理条款会迫使妓女从事非法交易,并更会将她们推向社会边缘。”Marianne Schweizer警告说。
“作为保护措施,一些州通过了关于卖淫的特定法律,事实上,这些法律使得妓女的自主执业变得复杂,并且增加了她们的依赖性。”她告诉瑞士资讯swissinfo.ch。
Claudine Esseiva强调指出,在伯尔尼州,希望作为自由工作者的妓女需要递交一份从业计划书,计划书要明确自己的卖淫方式以及市场策略。“这简直荒唐:程序越复杂,我们越把这些人(她们往往语言不通)推到所谓的‘保护人’手里。”
卖淫也是正当职业?
国会国民院议员、自由民主党代表Andrea Caroni强调,更官僚的是,按照民法,瑞士最高司法机构-联邦法院-依然要对卖淫合同进行检查,而签订合同的人也依然被认为是“有伤风化”。
色情业从业人员不可能在法庭上证明和嫖客商定的嫖资有效,对于租房或者是其他协议方面存在的争议,她们也很少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们的司法条例难以使得法律对这一最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国会议员Caron在呈交政府的一份质询报告中写道。
在Marianne Schweizer看来,无论如何,需要为卖淫者提供更为安全的工作条件、改善司法环境、改善妓女待遇以及为她们提供咨询。“从事卖淫的人应该和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受到同等待遇,她们应该有选择独立工作或者雇主的自由。”
但是,卖淫业会与其他职业一样被同等看待么?肯定不会!苏黎世妇女中心组织指出。在瑞士,反对卖淫合法化的女性团体为数不多,该组织身居其列。“问题在于这不是一种‘正常’工作,现在的自愿卖淫不是个标准,而是个例外。”苏黎世妇女中心主席Andrea Gisler告诉瑞士周刊《Das Magazin》。在她看来,应该“讨论禁止卖淫,正如其他国家的做法那样。”
卖淫的原因多种多样,然而,出于被迫还是自愿有时难以界定。Aspasie妓女自助组织的协调员指出,“我们遇到过一些性工作者,最初由于被人强迫或者说形势所迫,步入此行。而后,卖淫成了他们的专长,他们喜欢这种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及其完全的独立性;相反,有些人最初入行是出于自愿,但是后来却遭遇了不堪回首的经历。”
卖淫不意味着人口贩卖
然而,苏黎世今年春天展开的调查(详见边框文字)以及伯尔尼警方最近的围捕反映出一个不争的社会黑暗面,伯尔尼警方在围捕中破获了一个贩卖人口、强迫卖淫的犯罪集团。
在2011年报告中,联邦警察局写到“对于卖淫行业,法律应高于自由” 、相对昂贵的性交易价格使得瑞士成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市场,这不仅对于外国妓女而言,对于人口贩卖的犯罪人来说也是如此。”
这种说法受到了Aspasie妓女自助组织的反驳,“偶尔出现过几起这样的案例,但是,那些都是例外,而且犯罪集团也被迅速破获。” Marianne Schweizer认识的一些女性被虐待过,而且虐待她们的常常是瑞士人。“但是,这些情况不应该和人口贩卖混为一谈,在瑞士卖淫行业,人口贩卖只是个别情况。”
卖淫以及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Claudine Esseiva坚持认为,“前者需要合法自由的环境;而后者则要以各种手段进行抵制。”
瑞士对卖淫人数的统计为1.3至2万人,该数字并不全面而且已经过时。欧洲移民性工作者防治艾滋组织(Tampep)则认为瑞士卖淫人数达到了2.5万。该行业年营业额约达35亿瑞郎。
近几年来,警察们注意到,妓女的人数不断增长。在日内瓦州,妓女人数从2004年的800人增加到了2012年4100多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瑞士与欧盟之间的人员自由流动协议。从2009年起,该协议也将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包括在内。
在瑞士,卖淫主要是在按摩院里;其次在街上、酒吧、夜总会;最后,是陪伴服务,这是近几年来日内瓦大学社会学学院的研究结果。
世界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国家将卖淫的最低合法年龄限定为16岁,瑞士就是其中之一。
2010年,瑞士政府签署了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不受性剥削和性虐待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against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Sexual Abuse),确定将最低合法卖淫年龄提高到18岁。今年夏季,在此意义上,该执行委员会已将一份刑法修订案递交给国会,至今上下两院还未处理。
除此之外,瑞士政府希望吊销夜总会舞女的工作许可证(居留卡 L),该类许可证允许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妇女在瑞士从事脱衣舞舞女工作。在联邦委员会看来,这种工作许可并不足以起到防护作用,因为不少妇女被迫非法卖淫。
2012年5月和6月,苏黎世市对在Sihlquai红灯区工作的妓女展开了一项调查。
在接受调查的120名女孩中,其中大多数都是来自匈牙利的罗姆族年青女性,卖淫是为了养家以及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条件。
超过一半的女孩曾经不满20岁就开始在街上拉客。一些女孩每周甚至工作70个小时,平均说来,每晚会接待6位嫖客(最多时接待30位)。
她们被迫付钱给一位“保护人”,或将赚的钱寄给家乡的亲人。她们和别人共用一所房间,而一张床铺的月租金甚至高达2700瑞郎。
除了艰苦的工作条件之外,她们还要忍受别人对自己身体和言语的侵犯、失窃以及遭到强奸。
(译自意大利文:薛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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