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西班牙和荷兰等国家不同,瑞士禁止同性伴侣收养儿童。而同时,已婚异性夫妇或单身人士均拥有收养权。在同性恋者权益保护组织看来,这是一种歧视,剥夺了有关人群拥有子女的权利。
尽管在法律上没有得到官方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据估计,瑞士有6千至3万名儿童生活在同性家长组成的家庭。政府是否应该承认这种家庭模式的合法性?或者应像反对者呼吁的那样,明确重申出儿童只可能是男女结合的结晶。你的观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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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随瑞士资讯swissinfo.ch的记者,拜访2个这样的彩虹家庭。 “在伊利亚斯(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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