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业在瑞士蔓延,法院从轻处罚人口贩卖案件
2006年7月12日,苏黎世法院从轻处罚一家迫使巴西妇女为娼的妓院老板的案件,激怒了瑞士一个反对性剥削妇女的团体。
妇女权益组织Fiz表示,对人口贩卖团伙轻微处罚,无疑是个错误。上周三,该团伙的6名成员被判无罪,从苏黎世法院大摇大摆走出。
对这件人口贩卖案的指控共有74项,其中5项足以被判最多20年监禁的刑罚,25项指责妓院老板的不道德收益。然而,法院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这是桩“严重的人口贩卖案件”。
理由是这些妇女既没有被绑架离开自己的国家,也不是因为虚假诺言的引诱而来到瑞士。
虽然对法院的决定并未表示“不满意”,但苏黎世州立检察官Silvia Steiner对该案件的宽大处理判决表示不服,对本案重要被告人判刑五年半,而被囚禁了26个月后便被释放,因为审判前的羁押时间已经超过了刑期的三分之二。
“荒谬的判决说明了什么?那就是逼良为娼不需冒太大风险。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信号”FIZ 发言人Doro Winkler告诉swissinfo记者:“应该让受害人看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使被告无法逃脱罪责。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所有的涉案人员都高高兴兴离开法院,还举行了庆祝会。”
本次案件共有6人被指控参与了从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间在苏黎世的一家妓院里强迫妇女为妓。其余被发现犯有各种罪行的5人,4男1女,在得到1至18个月的缓刑后,也经获准离开法庭。
日趋严重的问题
该消息发布于联邦警察局(Fedpol)一份关于瑞士去年性行业惊人增长的报告后的几周。报告同时警告说,相关的性犯罪率也有所提高,预计目前在瑞士境内的人口贩卖案件造成了1500到3000名受害者。警方表示,2005年联邦及各州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件数目也相应增多。
但Fiz呼吁法院应该采取更强硬的手段,制止贩卖妇女灾难的蔓延。“只要有需求,性产业就会存在,因为可以从中牟取暴利。”Winkler说:“如果法院加强惩罚,那些以此为生的人就会趋向别处牟利。”
Winkler说,在巴西,其他在同类案件中被定罪的人均受到了更严厉的处罚。“这等于是在告诉人们,在巴西从事人口贩卖比在瑞士更危险。”
苏黎世州检察官已表示要将涉及此案的更多人绳之以法。
swissinfo,Matthew Allen于苏黎世
根据瑞士联邦警察局的报告,瑞士每年卖淫行业的收入达32亿瑞士法郎(合25.9亿美元)。
瑞士约有14000名妓女。
苏黎世境内的妓女人数从2003-2005年间增长了20%。
与此同期,日内瓦从事性服务业人员的比例增加了50%。
在巴塞尔,平均每两周就有一家新妓院开业。
卖淫在瑞士属于合法行业。但妓女们必须在市级有关部门登记,并在卫生部门接受定期健康检查。
拉皮条在瑞士则是违法行为: 大多数妓女以独立的小型住处或通过移动电话从事性服务行业。
人口贩卖行为可被判20年监禁;强迫妇女从事卖淫行为,将被判10年监禁的处罚。
重新修正的法律除了惩治带有性剥削意图的人口贩卖以外,同样处罚体力劳务剥削及人体器官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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