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赢的禁毒之战:讲和是出路
追求无毒社会,无异于追求乌托邦。鉴于这种形势,某国际顾问委员会、它的一位曾就任瑞士部长的成员和新近加入的2名纳沙泰尔大学的法学家,都力主转变态度-而且是彻头彻尾的转变。
1961年,联合国通过《麻醉品单一公约》。该公约宣扬国际性禁毒计划,并首次把大麻纳入公约。1971年,理查德·尼克松领导的美国政府宣布“向毒品开战”(war on drugs),要动用一切手段-甚至军队-将毒品从世界上铲除出去。
40年后,这场耗资亿万美元的战役,却以失败告终。世界毒品消耗量之巨可谓史无前例,而(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全球每年的贩毒总金额达到4000亿美元,完全由黑帮团伙与恐怖组织掌控。无论是在公共卫生、治安,或是人权等方面,都算得上全盘性的失败。
“只要想想这一点-全世界的死刑处罚,一半都是因贩毒,且常常涉及未成年人;除非洲中南部以外所有地区的艾滋病受感染者,1/3都是因交换注射器所致,”露特·德莱富斯(Ruth Dreifuss)提醒人们。这位瑞士前部长曾于上世纪90年代建立所谓的“四个支柱”(即预防、治疗、降低风险和打击)政治方针。
激起浪花第一石
今天,这位当年的内政部长和前联邦总统在全球毒品政策委员会(Global Commission on Drug Policy)上,积极支持拉丁美洲提出的“公民提案”。在那里,肃毒战役造成了尤为可怕的破坏。
除了柴迪洛(Zedillo,墨西哥)、加维里亚(Gaviria,哥伦比亚)和卡多佐(Cardoso,巴西)等3位前总统外,她声名显赫的战友还包括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Carlos Fuentes)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Kofi Annan)、前联合国人权事务所高级专员路易斯·艾伯(Louise Arbour)、美国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George Shultz)、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和维京集团创建人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等。
2011年6月,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呼吁应立即“在国家与国际范围内对禁毒政策作出彻底的改革”。此报告立时在国际上激起“一波浪花”。
具体而言,就是要停止把吸毒者当作罪犯对待,尊重底层贩毒参与者(种植者、走私者和小毒贩)的权利,推广对美沙嗣的治疗和对海洛因的处方化,或是避免“反对毒品”这类简单化信息及零包容政策,而首选信息普及和可靠的预防项目。
最后,委员会号召各国政府“确保各国际公约得到解释与重审,以便能够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从而进行降低风险、非刑事化和法律制度化的实验”。
“我不知道世界是否已作好接受这种转变的准备。但我知道很多领导人意识到了新手段的必要性。报告引起了多方兴趣,我们经常得到各种请求,”德莱富斯解释说。她不久前才加入设在维也纳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事处(UNODC),此前曾与布兰森一起于1月份出席英国议会某委员会,广受舆论报道。
支持全面合法化
2011年11月发表的《禁毒之战:毒品矛盾?》(Lutte contre la drogue: stupéfiantes contradictions?)则掀起第二波浪头。这份90页厚、记录完整的报告由纳沙泰尔大学的两位博士研究生撰写,他们宣扬对所有非法毒品实施全面合法化。
露德温·费雷拉(Ludivine Ferreira)和阿兰·巴贝扎(Alain Barbezat)也是从肃毒之战全线溃败的形势出发。“打击是没有果效的,无论是在瑞士还是海外,”巴贝扎强调:“犯罪学研究显示,一项处罚要起到威慑作用,就必须要具有快速性、确定性和一定的严厉性。然而这两条常常得不到满足,至于严厉性,超过一定程度,就无法再对预防犯罪起任何作用。处罚甚至可能会产生反作用。”
但要从现状进入到合法化……这两位法学家也完全认识到,这项建议在当前政治氛围内是根本不会被接受的。本世纪初某些州和区警察曾持有的宽容态度已成回忆,而且在2008年,63%的投票人否决了一项将大麻合法化的公民提案。
就在2周前,国民院刚刚作出决定,不再对携带10克(含)以下“大麻性质毒品”的吸毒者追究刑事责任,只对他们处于200瑞郎(约合1380元人民币)罚款。然而辩论过程相当激烈,票数相差也很少,而且该提案还需送交联邦院审议。
“我们的目的也是要引人注目,令辩论进一步深化,”费雷拉承认:“所以,如果人们以这类建议会得罪人而不许提的话,我们就没办法进步,可能到现在瑞士还会照样实施死刑呢。”
超市不会出售毒品
这两位年轻的法学家也并非鼓吹一个“全民瞌药的社会”,更不希望在超市里看到“毒品”货架。再者,在他们看来,瑞士把毒品当作公共卫生而非简单处罚问题来对待的“四支柱”政策,指引的是完全正确的方向。
他们注意到一个问题:在瑞士用于肃毒的总开支中,有2/3花在被证实为收效甚微的“打击”方面。“如果对此合法化,这些经费可用于其它支柱,比如预防和治疗,”费雷拉强调:“这一切都应围绕立法,因为光是合法化,虽然好听,却起不了任何作用。”
反对任何形式的毒品放宽政策的人提出,合法化可能造成毒品消耗量激增的危险。对于这种看法,两位法学家认为可能性极小。而持此观点者并非只有他们二人。
“如今无论想弄到什么毒品,相对而言都算不上难事,”巴贝扎提醒道:“然而许多人并不吸毒,并非因为害怕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出于其它原因,例如不感兴趣、道德禁令,或是对健康损害的了解……有人还保持着固念,认为刑法这个“恶角”时时在监控着我们,一朝转过脸去,人人就都会不自觉地把手伸向蜜罐。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露特·德莱富斯在负责公共卫生事务(属内政部管辖范围)期间,曾就自己开创的四支柱政策评论说:“通过谨慎行事,我们已积累了卓越的经验,可以迈步前进了。”瑞士在针对毒品危害的法律及应用方面,都致力于减轻对吸毒者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因而经常被列为榜样。
具体数据:
每年四支柱的年度支出高达41亿瑞郎(合283亿元人民币)。
瑞士约有100万人吸食或曾吸食大麻。
15-16岁未成年人中,有50%已经尝试过大麻。
2.6万名成年人经常吸食海洛因和/或可卡因。
1.7万人在接受某种替代品治疗(美沙酮或强镇痛剂)。
1300人通过处方获取海洛因。
每年有250人因吸食硬性毒品身亡。
但通过注射器传染艾滋病毒
的情况已基本消失。
合法化:事实上,尚未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毒品实施合法化。合法化将意味着公民可以像酒精、烟草或药品那样,有制造、销售、购买和消费的自由。
非刑事化:这意味着对于携带或吸食数量很小的情况,将不再作刑事起诉,而通常只是处以罚款。
葡萄牙已于2000年对所有毒品实施非刑事化。而在其它国家,基本只有大麻可享受这种待遇,例如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爱沙尼亚、捷克、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秘鲁和乌拉圭。
(译自法文: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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