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第四种官方语言-列托罗曼语
列托罗曼语(Rätoromanische)-一门从拉丁语中衍生出来的语言,是瑞士一小部分国民的母语。尽管在瑞士只有0.5%人使用这种语言,但依然被列为瑞士四种官方语言之一。
虽然瑞士上至联邦,下至瑞士东南部的格劳宾登州都在强调保留这门语言的重要性,但是列托罗曼语在瑞士还是似乎显得有些“默默无闻”。
列托罗曼语在瑞士得到认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直至1938年才有了第一个可喜的结果:瑞士选民在投票中同意在联邦宪法中将列托罗曼语定为瑞士的一种国家语言。
又过了几十年-1996年瑞士公民才再次在投票中真正确认列托罗曼语为官方用语。但是也只针对讲列托罗曼语的地区,而且中间还贯穿一部分其它官方语言。1996年公民投票之前,这些讲列托罗曼语的机构中只使用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
列托罗曼语共有五种方言,但是政府与该地区公民的沟通大多使用标准的书面列托罗曼语-格劳宾登罗曼语(Rumantsch Grischun,简称RG)。
联邦社会文化局负责语言人士Constantin Pitsch自己就是一名列托罗曼人,他告诉swissinfo:“列托罗曼人在提问时可以使用格劳宾登罗曼语或自己的方言,但是得到的回答一般都是标准列托罗曼语。在格劳宾登州,一些联邦投票或者大选的注解使用的也是标准列托罗曼语。”
格劳宾登州
格劳宾登州是瑞士唯一的一个使用三种瑞士官方语言的州。其中德语运用得最为广泛,而列托罗曼语和意大利语则只占15%,甚至只有10%。目前在全瑞士有0.5%的公民讲列托罗曼语,与1910年的1.1%相比有了明显减少。
在格劳宾登州人们使用标准列托罗曼语,但是在普及列托罗曼语的地区,尤其是Surselva和下恩嘎丁(Unter-Engadin)地区,人们更喜欢使用当地方言。
捍卫列托罗曼语的组织Lia Rumantscha,其活动宗旨在于维护和发展列托罗曼语,它对列托罗曼语将保持瑞士官方语言的地位,丝毫不予怀疑。当然这需要更多来自政府的关注。
Lia Rumantscha的Andrea Rassel这样说:“目前只在联邦宪法的第70条中,规定列托罗曼语为瑞士的正式官方用语,但是单单一条宪法并没有赋予我们更多的权益。具体在国家级别上使用列托罗曼语的措施根本不存在,人们在瑞士基本上看不到也听不到这门语言。”
swissinfo,Isobel Leybold-Johnson
1938: 列托罗曼语成为瑞士的一种国家用语。
1982: 开始推行标准列托罗曼语。
1996: 标准列托罗曼语成为瑞士官方语言的一部分。
2001: 列托罗曼语成为格劳宾登州的官方语言。
2003: 格劳宾登州的选民通过修改州宪法,此法进一步巩固了格劳宾登州的三语制度。
2004: 一部新联邦语言法的成形,目前看来似乎希望不大。
1)瑞士联邦的官方用语分别是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但是联邦在与列托罗曼人交流时,也使用列托罗曼语作为官方语言。
2)瑞士各州决定自己的官方语言,为了维护各语言区域之间的和平共处,州政府必须考虑到语言的组合,并顾及少数群体的利益。
3)联邦和州鼓励各种语言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4)联邦对多语州的特殊职责予以大力支持。
5)联邦支持格劳宾登州和提契诺州的维护列托罗曼语和意大利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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