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同性戀是一種病”?小心違法!
從現在開始,在瑞士發表恐同言論的人將會受到刑事制裁。在2月9日的全民公投中,選民投票贊成延申反種族歧視標準。新法生效到底意味著什麼,什麼還能說,什麼不能說?律師Alexandre Curchod就此疑問給予了具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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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辱罵女同性戀者,在以前已會受到懲罰,因為這屬於侮辱個人,不管是不是恐同。 2月9日的公投成全了對反種族主義標準的擴延:從今以後,在瑞士公開發表和性取向相關、反對某一人群言論的行為將會受到刑法制裁。
以下是律師、媒體法專家、弗里堡大學講師Alexandre Curchod對相關的《刑法》第261條第二款進行的詳盡解釋。
瑞士資訊swissinfo.ch:反種族主義犯罪的定義已經存在了25年。在針對人種、種族或宗教的歧視案件中,這條法律是如何應用的?
《刑法》第261條第二款的適用率遠低於其他大多數刑法規定。聯邦法院的判例法非常寬鬆。法官十分重視言論自由-這依然是基本原則。因此,只有在違法行為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才會施以法律制裁。
對於恐同,該法條也會這樣鮮少被應用嗎?
是的,對於恐同,刑法法條的適用標準和對種族歧視是同樣嚴格的。違法的歧視言論必須是公開發布的、具有煽動仇恨意圖的語言。所有在社交媒體私人朋友圈中發表或傳播的內容均不受該法約束。
那要是現在在社交媒體公共頁面上侮辱LGBT(同性戀和雙性戀者)人群,是不是可以被定罪?
是的,此種情況顯然屬於修訂法的管轄範圍,只要滿足該法的適用條件:尤其是當言論具有煽動性,有激發對LGB人群仇恨的意圖。
酒店拒絕同性伴侶同住一個房間,根據新法,這種行為可以被定罪嗎?
完全可以。餐廳也一樣不能拒絕為回教客人服務。這些人群有權享有所有面對公眾的服務。社會不能限制他們進入公共場所、公園、電影院、餐廳、酒店或參加文化活動的權利。
說同性戀和雙性戀是病,或說他們得接受治療,這樣的言論還被允許嗎?
這種語言很可能將受到法律制裁,因為這等於是在攻擊同性戀者的尊嚴。那些提供轉換性取向治療的人也可能受到懲罰。認為同性戀是一種不可接受的生活方式,並聲稱同性戀應該受到治療,這種言論有可能被定義為煽動仇恨情緒。但最終,一切還要取決於法院的裁定。
一些對反恐同法持反對意見的人擔心將來不能再開玩笑。這種擔心有必要嗎?
沒必要,幽默的權利顯然會得到保護。新法僅適用於刻意損害某一人群尊嚴的情況。可是,如果某人藉著喜劇表演的幌子,有意激發人們對LGBT人群的仇恨,這樣則可能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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