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令”再次面临全民公投
在瑞士人民党看来,联邦议院在驱逐违法犯罪的外国人动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那么主动和鲜明,甚至有“不作为”的嫌疑。为了让法律文本能够逐条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该党补充提出了所谓的“实行动议”。而反对者诘责这种举措是滥用公民权,对国家分权制度的背离和践踏。针对犯罪外国人的逐客令最终能否实施,将由2016年2月28日的全民公投一槌定音。
在瑞士犯有蓄谋杀人、强奸、抢劫偷盗、贩卖人口或毒品、滥用社会福利、以及其他规定罪行的外国人,会被立即剥夺瑞士居留权,不容商榷地驱逐出境。这项由保守的瑞士右翼政党-瑞士人民党发起的“驱逐动议”(德、法、意)外部链接,已于2010年10月在选民投票中以52.9%的微弱优势予以通过。
尽管公民已经通过投票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但围绕着这一全民诉求的实施,一场旷日持久的纷争也随之而来。秉持立法权的联邦议院,在原提案的基础上重新起草了几项条文,并添加入一项法律条款,允许针对存在严重个人困境的外藉罪犯,可不下达“逐客令”。
公民动议案
通过公民动议,公民可以提出建议修改联邦宪法。为使提案有效,必须在18个月内收集到至少10万个有效签名呈交联邦国务秘书处。
议会可以直接接受创制动议,也可以否决或提出反议案。但无论如何,都必须就此举行全民公决。
公民动议案必须通过“双重多数”才能生效,即指多数选民且多数州均赞成。
这意味着,如果对一名外籍罪犯的驱逐令会让他置身于残酷的个人困境,那么法官可以“法内容请”,采纳这项“艰难情势条款”,让他继续留在瑞士。这项条款已于2015年3月经由议院批准实施。
对于这项温和政策,瑞士人民党并不满意。为了给联邦议院施加压力,督促它推进“驱逐令”的进程,瑞士人民党于2012年发起了另一项新的提案,并把它命名为“实行驱逐犯有罪行的外国人的动议”(简称:实行动议,德、法、意)外部链接。
该提案的发起者借助这一补充性动议,要求“驱逐动议”以及一份详尽写明哪些违法犯罪行为会导致驱逐出境的罪行目录,必须逐字逐句明确地写入联邦宪法里。这些罪行包括谋杀、强奸、抢劫、贩卖人口或毒品、以及滥用社会福利。
随着“实行动议”对罪行的细化与修订,另一些情节较重的罪行-譬如纵火和伪造货币也被填入驱逐罪行目录里。
何谓“艰难情势”?
“如果民众和各个州真的希望把贯彻始终的驱逐政策进行到底,就必须拥护并通过‘实行动议’,”国民院议员及人民党党团主席Adrian Amstutz如是说,他同时也是该党动议委员会(德、法)外部链接成员之一。
“已由联邦议院通过的针对驱逐动议的补充条款,实际上是给予法院特权,让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动用‘艰难情势条款’-即使是面对最严重的罪行,也有可能置‘驱逐动议’于不顾,从而让外籍犯罪分子摆脱被驱逐出境的惩戒。现有的一系列案例表明,法官往往更倾向于这个特殊选项,把这个‘例外条款’当成常规使用。结果昭然若揭:几乎没有犯罪的外国人被驱逐出境。”
身为左翼社会民主党的国民院议员Nadine Masshardt强烈反对这一动议(德、法、意)外部链接。“‘艰难情势条款’是必需的,因为它符合适度原则,”她强调。
让Masshardt担忧的是,法官几乎不会有任何回旋的余地,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大为缩小。“这与我们国家法治的精神理念相悖,”她解释道。此外,”实行动议“在现实生活中的波及面远远大于驱逐动议,“它就是一幅虚伪的面具。”
她专门列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出生并自小成长于瑞士的移民子女,仅仅因为一两桩极其轻微的犯罪行为,就被驱逐回他(她)父母的原籍国。”按照Masshardt的说法:“当选民在2010年投票通过这一动议的时候,他们显然没想到,这一动议严格而彻底的执行,对个人的影响会如此之广、如此之深。”
这也是为数众多的反对派攻击的主要靶心,其中绝大部分批评者来自于联邦议院。在议院中,国民院质疑与推崇的人数比例为140比57,联邦院中也同样以反对派居多,针对拥护派形成了38比6的绝对优势。
”驱逐动议”已经逐条具体落实到了法律层面,因此“‘实行动议’无论从时间还是从内容角度来看,都是没有必要的”联邦委员会在报告中(德)外部链接这样写道。在它看来,“实行动议”无异于“国际法中强行性规范的狭隘定义”。
三权分立
现代瑞士自1848年成立后,建国元勋们通过联邦宪法将权力按三个层次分立:立法权(议会)、行政权(联邦委员会,国家政府)和司法权(联邦法院,如今包括多个法庭)。
在法制国家,这三种权力是分散的,以避免国家的任何一个机构掌握过大权力。
留有余地
另一批评点聚焦于权力的分而治之。“全民动议涉及宪法层面,随后由联邦议院决定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Masshardt介绍说:“如要推翻这项新制定的法律,还可以采取公民复决的方式。”
“‘实行动议’并未遵循瑞士模式,它违背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对她而言,这项动议令人费解乃至不可思议:“那样一个始终如一地捍卫和珍视瑞士核心价值以及我们政治制度的党派,如今居然会滥用它们到如此程度。”
作为反击,隶属于拥护派的Amstutz认为:宪法规定,动议“一旦落实、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便可直接实施”。对于那些以为公民动议的直接指令会彻底扳倒一个法治国家、从而取而代之的观点,他并不认同。
“对于‘超速驾驶’的定义,联邦议会也从法律角度明确规定,一个司机在驾驶中到达什么样的速度会被视为超速-这同样取代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谁该被定义为“非人道”?
反对派的另一个忧虑在于:一旦这一动议在投票中得以通过,将会给瑞士在国际关系范畴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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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重要的是,瑞士工商界应该公开、鲜明地对这项动议表示抗议,因为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障,”Nadine Masshardt说:“随着‘实行动议’的通过和实施,欧洲人权公约及人员自由流动将会随之受到极大的威胁甚至践踏,因为自动驱逐只会让驱逐标准统一化、严苛化,至于罪行的恶劣轻重与否,不再予以衡量考虑。”
这种忧患让瑞士人民党主席Amstutz无法理解。在人员自由流动协议中,“附件一的第五条清楚地写明,该协议对那些危及安全或公共秩序的人员做出了限制性规定,” Amstutz介绍说。
对反对派所秉持的“自动驱逐犯有罪行的外国人,是一种非人道的严苛行为”的观点,Amstutz给予了强烈反驳:“当某人被贴上‘不人道’的标签,那就充分说明他(她)是罪案的始作俑者:杀人凶手、强奸犯、小偷、毒枭、贩卖妇女儿童的人、等等。“实行动议”保护和捍卫的不是这些肇事者,而是受到他们侵害的受害者,”他强调。
如果“实行动议”想在这次投票中予以通过,让“驱逐动议”尽快付诸实施,就需要获得大多数公民及大多数州的选票支持。
(转译: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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