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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對中國的人權審議勢將檢驗全球南方的站隊狀況

2018年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中國進行上一次普遍定期審議時,維吾爾族與藏族人在日內瓦聯合國歐洲總部前示威。
2018年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中國進行上一次普遍定期審議時,維吾爾族與藏族人在日內瓦聯合國歐洲總部前示威。 © Keystone / Salvatore Di Nolfi

國際社會正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中國的人權紀錄進行審議。在接下來的兩週裡,觀察家將密切關注哪些國家(尤其是來自全球南方的國家),會把注意力集中在聯合國2022年發表的譴責中國在新疆地區涉嫌侵犯人權的報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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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中國接受了第四輪普遍定期審議(UPR),由聯合國其他成員國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審議中國的人權紀錄。普遍定期審議大約每五年進行一次,是確保每個國家的人權表現都能得到國際社會評估的唯一機制。

在今年1月22日至2月2日對中國做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所有193個聯合國成員國都將有機會向中國政府提出改善建議。然而這些建議並不具約束力,中國政府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採納並執行。

自2018年中國接受上一輪人權紀錄審議以來,情況已發生很大變化。過去五年來,中國在西藏、香港和新疆的強硬政策受到了聯合國、獨立專家和多個非政府組織的批評。

「普遍定期審議將是針對全球對中國-特別是維吾爾族地區-人權問題關注度的關鍵考驗,和各界對該議題的認識與感受評估。」國際人權協會(ISHR)中國與拉丁美洲項目經理拉斐爾·維亞納·大衛(Raphaël Viana David)表示。該協會是總部設在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

他所指的是新疆的穆斯林少數族裔。2022年8月,就在聯合國前人權事務負責人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卸任前的幾分鐘,聯合國發表了一份凸顯中國對新疆實施了高壓政策的廣為人知的報告。

這份報告的發表一拖再拖,巴切萊特此前也面臨了重重壓力,這些壓力不僅來自反對發表報告的國家(主要是中國),也來自其他要求發表報告的國家。這份報告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對維吾爾少數民族的待遇可能構成「反人類罪」。 這份被中國外交官視為「完全非法、無效」的評估報告,從未在聯合國機構內部被正式討論過。

拉斐爾·維亞納·大衛指出:「聯合國成員國在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應當回應報告中的建議,這點很重要,因為這可以提醒國際社會:這份報告與聯合國機構發布的任何文件 一樣,不僅重要,而且具有正當合理性。」

兩年前,一些國家(多為發達民主國家)曾嘗試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組織一次關於該報告的辯論。但在投票之後(支持與反對的票數差距不大),由47個成員國組成的該機構決定不針對報告展開辯論。

政治影響力

一些分析師認為,全球大環境已發生變化,中國在進入第四輪普遍定期審議週期時顯得十分強勢。這使得中國可以壓制批評與質疑聲,尤其是一些全球南方國家的批評之聲,因為這些國家可能鑑於「一帶一路」倡議等與中國有著緊密的經濟聯繫,從而擔心在聯合國與中國對抗會損害它們之間的雙邊關係。

日內瓦智庫普世人權集團(URG)執行董事馬克·利蒙(Marc Limon)表示:「近年來,中國的實力和影響力已顯著增強。」他認為中國政府通過擺脫「極具防禦性的策略」,將自己重新定位為「一個非常積極、有建設性的參與者」,進而在非洲、拉丁美洲和西方民主國家中「贏得了民心」。

舉例來說,中國在聯合國安理會促成成員國放棄一個針對法、英等國的殖民主義決議,成功推動了一項關於不平等的對抗性較弱的決議。

同時,中東地區的戰事凸顯了一些西方國家在人權議題上所奉行的雙重標準。利蒙說:「對這場戰爭及其他問題,如北歐的焚燒古蘭經事件的反應,都在全球南方國家引起了強烈的憤慨。」他補充說,中國以相當強勢的姿態進入本輪普遍定期審議,相較之下,其地緣政治對手則顯得「相對弱勢」。

但非政府人權組織則希望,各國能對聯合國新疆報告的主要結論表達關切,並提出相關的建議。

拉斐爾·維亞納·大衛解釋:「中國政府想把普遍定期審議描述成一個要麼認可政府、要麼對抗政府的過程。但這種看待方式是錯誤的。建立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正是為了解決人們以為的兩極化或政治化問題。」

根據路透社1月22日報道,透過中國駐聯合國外交使團向駐日內瓦外交官發送備忘錄等方式,中國一直在遊說非西方國家讚揚其人權紀錄。

普遍定期審議能否帶來改變?

那麼,在對某一個國家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提出的建議,是否真的會為這個國家帶來具體的政策改變?拉斐爾·維亞納·大衛指出:「如果中國政府不願承認存在問題,便不會成為一個有建設性的參與者,也不會執行那些能帶來改變的建議。」

在2018年對中國的普遍定期審議結束時,中國政府接受了346項建議中的284項。 時任中國外交部常務副部長樂玉成在理事會發言時,稱這項進程「順利而成功」。

但成員國的建議並不會經過審核,也就是說,各國可以自由建議任何想要的措施。而普遍定期審議也是各國在國際舞台上表現的機會。

如在2018年,與中國關係密切的匈牙利宣稱,中國應「繼續保護弱勢群體的權利」,卻未具體指明是哪些群體。中國的另一個盟友伊朗則建議,中國應「維護其政治制度與中國人民選擇的發展道路」,呼應的正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的聲明。

拉斐爾·維亞納·戴維感嘆道:「各國本應依據聯合國人權機構發布的大量文件提出建議,但實際情況卻並非總是如此。某些國家利用自己的政治資本來動員其他國家,有時甚至脅迫這些國家提出對自身有利的建議。」

但在適當的情況下,假如中國覺得自己在國際舞台上缺乏支持,就可能感受到改善人權政策的壓力。他補充說:「這將取決於西方國家政府以及全球南方國家政府所提建議的力度。」

中國若拒絕實施建議,可能會變相給「中國不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合作」的觀點提供支持依據。駐華盛頓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的夏磊(Renee Xia)和倪偉平(William Nee)在《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上指出:「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圍繞維吾爾族地區的調查及中國是否適合作為成員國進行投票時,(這些)證據反過來又可以為其提供資訊。」

利蒙承認:「關於(普遍定期審議)如今效果如何,確實存在爭議和疑慮」。在先前的審議中,建議多為比較容易實施的措施。而如今的建議,往往涉及各國不願做出的改變。「普遍定期審議並非毫無意義。但在涉及中、美這類重要國家時,普遍定期審議卻越來越像一場政治鬧劇。」他最後說道。

(編輯:Virginie Mangin,編譯自法文:中文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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