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瑞士的外国人应该获得更多的权利
生活在瑞士的外国人只能尽义务,却没有投票权。而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拥有投票权,却无需尽义务。这是不公平的。
生活在瑞士的外国人拥有的权利太少,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拥有的权利太多。前者无法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题进行投票,后者参加投票,可是议题却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在一个实现良治的国家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平衡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如果决议的结果影响到了公民的生活,公民就应该参与到决议过程中来。
瑞士特别适合外国公民的融入
“在一个实现良治的国家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平衡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如果决议的结果影响到了公民的生活,公民就应该参与到决议过程中来。” Paul Widmer
有人可能会反驳:道理是这样,但是这只适用于瑞士公民。真是如此吗?瑞士有200多万外国人,瑞士需要合适的外国公民融入这个国家。另外,我们不要忘记,从本质上来说,瑞士是建立在各个社会阶层融合的基础上的。
第一,瑞士实行的是共识民主,而非多数民主。第二,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因而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案,与排斥异议的中央集权制相比,这是我们的一大重要优势。第三,我们有很多职务可以分派,特别在城镇这一层面,而外国人的融入必须在城镇层面开始。
我不知道还有那个国家的架构更有利于外国人的融入。我们为什么不在城镇层面和学校里更好地发挥这一优势呢?而在联邦层面,只有外国公民成功通过入籍程序后,才能够获得选举权和投票权。
4年适应期
在一些州,外国公民早就可以参加投票了。在纳沙泰尔州,外国公民从1849年起就可以在城镇层面参加投票。现在,苏黎世市长Corine Mauch提出,凡是在苏黎世市居住、工作两年并交了两年税的外国人,都可以获得在该市的投票权。这是合理的。但是,问题是两年适应期太短了。因为,新迁入的居民必须要先熟悉当地的情况。
在外交领域,一般认为,外交官在4年以后就能够在驻地站稳脚跟了,因此4年后他们就被派驻到新的地方。根据这个标准,许多外国人需要4年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当地的生活。
投票权、选举权不等同于忠于祖国
现在来看看生活在国外的75万瑞士公民。他们拥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却无需承担后果。2015年,围绕着是否征收广播电视费,瑞士展开了一场势均力敌的公投。大多数生活在国内的瑞士人反对收费,而大多数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则赞成收费。最终赞成方以微弱多数赢得了公投,而投了赞成票的、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却无需付费。这有悖于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
许多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对家乡怀有强烈的依恋之情。瑞士有充满的理由,赞赏他们对祖国的忠诚。但是,不能把投票权、选举权与忠诚混为一谈。在州及城镇的选举投票中,我们的操作要严格得多。
作为生活在伯尔尼的圣加伦人,我对两个州的政治生活抱有同样的兴趣。但是,我不能就圣加伦的议题进行投票。我只有重新在圣加伦州安家落户,才能重新获得在该州的权利以及与之相应的义务。
双重国籍违反基本权利
我知道,我的批评会引起一些生活在国外的瑞士人的不快。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明确指出不合理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双重国籍。双重国籍造成了不公平,违反了基本权利。与普通公民相比,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拥有更多的权利,他们可以投票选举两个国家的政府。
另外,双重国籍常常导致国际关系出现紧张的局势。今年夏天,俄罗斯总统普金签署法令,简化乌克兰人获得俄罗斯护照的手续。在此之前,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出于显而易见的动机也在乌克兰西部地区慷慨地发放护照。如此一来,国家还怎样捍卫自己主权?
四分之三生活在境外的瑞士人拥有双重国籍,他们的第几代后人依然可以拥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呢?联邦移民局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合理的。
有迹象表明,该政策将被调整。调整的方向必将是:生活在瑞士境内的外国人将获得更多的权利,而生活在境外的瑞士人将得到较少的权利,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本文首次于2019年10月13日发表在《新苏黎世报周日版》。文章的标题及小标题由瑞士资讯swissinfo.ch添加。本文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swissinfo.ch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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