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瑞士侨民妈妈的子女不能自动得到瑞士公民身份?
尽管有过无数次法律修订,但一些在国外的瑞士妈妈的子女仍然无法获得瑞士国籍--而相反,多年来瑞士爸爸的孩子们一向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这种不公平待遇到底从何而来?
涉及到瑞士公民身份,女性一直属于受歧视的一方。实际上,早在近30年前,这些不公正的情况就应该已被正式更正了,但在现实中,那些适用了几十年的规章制度却依然在起作用。
有一个人至今仍然能体会到这一点,她就是Christiane Humbert-Grossrieder。她于1948年出生在法国,是四个孩子中的第二个,她的母亲是瑞士德语区人,父亲瑞士法语区人。
Christiane与她的三个兄弟在离瑞士边境不远的法国小镇Les Tannards长大。在她成年后,这位年轻的瑞士侨民在Besançon的瑞士领事馆登了记,从而保留了她的瑞士公民身份。
她的两个兄弟在成年后分别娶了一个法国女人为妻,而Christiane则在1974年嫁给了一个法国人:Jacques Humbert。几年后,这对夫妇忽然发现Christiane失去了瑞士国籍。
“我们应该在结婚前声明她想保留瑞士国籍,”Jacques Humbert在电话中告诉我们。这种声明义务从1953年开始生效,直到1992年法律修订后,男女针对公民身份才拥有了平等的权利。
对外国女性的照顾
“这一法律修订与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有关,”公民权专家Barbara von Rütte说。在此之前的做法不仅是对瑞士女性的歧视,也是对外国女性的照顾,”von Rütte说:“她们在与瑞士人结婚后会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在1952年之前,情况更甚,当时所谓的婚姻规则仍然有效-数以千计的瑞士女性因为嫁给外国人而失去了瑞士籍,有些女性因此而遭受到残酷的命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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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嫁给外国人的瑞士女人会失去瑞士护照
“在我们结婚之前,没有人告诉过我们有这项声明义务,”Jacques Humbert说。当他们知道了以后,想马上补救,“但已为时过晚。”
直到2003年,法律才允许Christiane再次申请入籍。令这对夫妇恼火的是, Christiane的兄弟与法国人结婚后,对他们的瑞士公民身份完全没有影响。相反,他们的妻子–如前所述–都马上自动获得了瑞士护照,并同时可以保留自己的法国护照。
只有瑞士爸爸的孩子才能获得护照
Christiane后来有了孩子,1975年和1980年,她的两个女儿相继出生,“而我们的孩子们也没有资格获得瑞士护照,”Jacques Humbert说,这些年以来,他都对妻子和孩子失去/未得到瑞士公民身份而深感责任重大。
尽管 Christiane在生孩子时还拥有瑞士公民身份,但她的孩子却不能直接拥有瑞士国籍: 直到1984年,只有瑞士父亲和外国母亲生的孩子才能在出生时自动获得瑞士公民身份。瑞士母亲和外国父亲的孩子则被剥夺了这一权利。
至于到底有多少瑞士女性的子女因此被剥夺了瑞士公民身份并没有具体数据,在1979年和1985年的过渡期内,大约有14万名瑞士母亲的子女申请了瑞士公民权,现实中肯定还有更多的人因为不知情而无法从这条法规中受益。
多年过去了,Christiane一家一直都”只是”法国公民,这对她的影响并不大,直到她在2008年忽然得知,法律在2003年有了变化,于是Christiane申请了重新入籍。
重新入籍,没想太多
“重新加入瑞士国籍,是一种纯情感动机,”Christiane说,“完全没有考虑任何经济或财政上的利益。”
对他们这两位现在都已退休的教师来说,他们一直很明确会在法国养老。2009年,Christiane再次拿到瑞士护照后,开始行使她的投票权。
然而,她的孩子们因为在法律允许重新入籍时已经进入成年,所以并未因为母亲入籍而自动成为瑞士人。
“多年来,我们一直觉得只有父亲这边的后代能够拥有法国和瑞士的双重公民,而母亲一方的子女却不能,这非常不公平。”
“这种情况表明,血统原则(ius sanguinis)在瑞士社会中依然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存在,”法律专业人士von Rütte说。
很多国家都沿用这种所谓的血统原则,即通过父系或母系血统获得国籍。除瑞士外,还包括德国和奥地利等。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则认可出生地原则(Ius soli),即通过在哪个国家出生而获得国籍。这些国家包括一些典型的移民国家,如美国、南美、加拿大或澳大利亚,但瑞士不是。(来源:国家移民秘书处SEM)
联邦最高法院不通融
令人咋舌的是,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在其作出的少数裁决中,对“去除这种歧视”表现出“零理解”的态度,公民权法律专家表示。
按照von Rütte的说法,在设立评估标准时,应该采取更宽松的标准,但这种情况却从未发生过。Von Rütte举例说,联邦法院曾审理过一个比利时侨民的案件,她实际上是瑞士人,但在结婚时失去了瑞士公民身份,后来因为接受社会救济而失去了在瑞士的居留证。
当时,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投诉人曾经是瑞士人这一事实在这场诉讼中完全不是重点。
现在,只要海外瑞士侨民在有效时间内(即在子女25岁之前),在领事馆为子女登记,就能很容易地将瑞士公民身份传给他们。如果他们错过了这一期限,他们仍然可以在10年内申请重新入籍。此后,只有当他们决定在瑞士生活,并在这里生活了至少三年之后,才有可能再申请瑞士国籍。
对于Christiane的两个女儿来说,所有的期限都已过期。她们也不想在瑞士生活。“我们的女儿都是教师,她们没有计划在瑞士工作,”Jacques Humbert说:“但其实对她们来说申请瑞士国籍,原本是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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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自德文:杨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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