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權:瑞士現狀如何?
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推翻墮胎權之際,我們對瑞士的墮胎情況和數據進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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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美國取消了聯邦墮胎權。將近50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在具有標誌性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中承認了墮胎權,同樣也是最高院卻在這次歷史性的大轉變中裁決推翻該案。
裁決並未將自願終止妊娠(IVG)定為非法,而是交由各州自行決定。數個州當即宣布墮胎為非法。在短期內,預計美國有20多個州將禁止墮胎。該裁決引發其他一些國家對本國墮胎權進行重新審視。瑞士的情況如何?
立法是怎樣的?
瑞士允許自願終止妊娠已有整整20年。 2002年6月2日,瑞士公民以超過72%的同意票通過對懷孕12週內的墮胎進行合法化。這一決定為長達數十年的辯論畫上了句號——第一次嘗試在1977年,卻在投票中以些微差距未能通過。
該法亦稱“期限制度”,於2002年10月1日生效,並被寫入《瑞士刑法》。根據第119條規定,除了醫學證明“對懷孕婦女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傷害”情況外,在妊娠前12週內,“女性以處於困境為由提出書面申請”的墮胎不屬於違法。
世界其他地區的現行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約20個國家完全禁止墮胎。另有約100個國家對墮胎進行了極其嚴格的條件限制。
近25年來,有50多個國家放寬了自願終止妊娠法律,特別是近期在天主教會影響仍然較強的國家取得了進展,如愛爾蘭(2019年)、阿根廷(2021年)、墨西哥(2021年)和哥倫比亞(2022年2月)。但是,正如我們從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中所看到的,墮胎權依然脆弱,一些國家近年來也收緊了政策。例如,波蘭在2020年禁止在胎兒嚴重畸形的情況下進行自願終止妊娠。
從國際比較來看,瑞士的墮胎率高嗎?
根據聯邦統計局數據,瑞士每1000名育齡婦女中只有略超過6人墮胎,墮胎率非常低。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研究中心古特馬赫研究所(Institut Guttmacher)最近建模顯示,瑞士與新加坡一樣,都是墮胎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在日內瓦大學全球健康研究所副教授Clémentine Rossier看來,這些數據要歸功於從學校低年級起即組織參與“性教育的優異制度”和由“瑞士性健康(Santé Sexuelle Suisse)”組織掌管下“非常完備的計劃生育中心網絡”。
在瑞士,誰在什麼情況下進行墮胎?
根據聯邦統計局數據,在2020年,瑞士僅有略超過1.1萬名婦女終止妊娠,其中一小部分是青少年。
每10次終止妊娠中就有4次是為外國國籍女性實施的。 Clémentine Rossier分析說:“外籍人士的墮胎率較高,這也說明了她們往往並未能接受瑞士如此深入細緻的性教育。”
洛桑大學指出,在提供數據較國家層面更為詳細的沃州,終止妊娠的做法 “關乎社會所有階層”,即使比起其他群體,“某些群體比例更高”。
絕大多數的終止妊娠(77%)發生在懷孕的前8週,近20%發生在第9至12週。 2020年約有500例墮胎(不到5%)發生在12週之後,主要是出於醫療原因。
不同地區的墮胎率差異很大,城市地區更高。一方面是由於城市地區集中了更多的育齡和/或外籍人士;另一方面,也因為農村地區往往更為保守。
在瑞士,墮胎權是否面臨威脅?
在瑞士,也有反對終止妊娠的勢力,主要來自宗教團體和右翼保守政黨,尤其是瑞士人民黨(SVP/UDC)。不過,Clémentine Rossier強調,這只是少數團體,瑞士的情況與美國完全不同,“50年來,墮胎在那裡被兩大陣營完全政治化了,並產生了許多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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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反對終止妊娠的勢力仍沒有放棄他們的目標。去年12月,瑞士人民黨發起了兩項旨在對墮胎加以限制的公民動議。第一項希望在所有終止妊娠實施前引入一天的反思期。第二項則是反對晚期墮胎,要求只要“孩子能在子宮外呼吸”,就應禁止墮胎。
現在要了解針對這兩項動議的民意還為時過早,但近幾十年來,所有限制墮胎權的提案都被否決。最近一項提案是由瑞士人民黨在2014年提交的,內容是希望取消醫療保險對墮胎費用的報銷,但遭近70%的票數否決。
(譯自英語:瑞士資訊中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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