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大麻将回归瑞士药房”
在瑞士,成千上万名患者服用大麻来缓解身体不适与病痛,然而,大部分病人都只能通过非法手段来获取大麻。大麻疗法领域的瑞士专家Rudolf Brenneisen认为,这一形势令人不可思议。他预言说,法律禁止的大麻将会重现药房,为此我们采访了这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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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被认为是医药领域的先锋。早在25年前,瑞士就发起了凭医生处方领取海洛因(多语)项目,其“四支柱”毒品政策也被其他国家效仿。
然而,对于医用大麻,政府却未采取这一进步举措,瑞士药用大麻素工作小组(STCM)(多语)外部链接组长、联合国麻醉品实验室前任顾问Rudolf Brenneisen表示。
瑞士资讯swissinfo.ch:您如何看待大麻:是应被禁止的毒品还是应该合法化的药物?
Rudolf Brenneisen:大麻是蕴含极大治疗潜力的一种植物,大家需要划清致幻大麻与医用大麻的界线,在我看来,大麻早就应该在瑞士合法化了。
对于身体不适或者病痛患者来说,大麻具有功效吗?
大麻可以减少多种硬化症引发的肌肉痉挛、抽筋以及偏头痛等慢性疼痛病症。一些试验结果表明,大麻尤其是大麻二酚(Cannabidiol,简称CBD,是大麻的主要活性成分)可以抑制肿瘤细胞,而且,大麻也可以减少癫痫性惊厥的发病率。
大麻的副作用有哪些?
通常,大麻产生的副作用对身体并无大碍:口咽干燥、心跳略微加速或者是有轻微眩晕感。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发现大麻有损人体内部器官。相比之下,阿司匹林产生的副作用则要更为严重。显而易见,根据药量以及四氢大麻酚(THC,大麻含有的刺激精神性物质)的比率,大麻也可以用于治疗精神疾病。
“大麻是蕴含极大治疗潜力的一种植物。”
因此,大麻似乎堪称神药……
许多患者这样认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大麻并非神奇的药物,也不是吗啡的替代品。我们试图打破大麻的污名,但也不会对其大肆颂扬。
谈及其功效,同时也不回避其弊端,这才是正确做法。最近在伯尔尼瑞士药用大麻素工作小组组织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例如,专家们谈到了一些大量吸食大麻的人出现剧烈呕吐的现象,这一负面效果过去完全受到了人们的低估。据说,青少年过度吸食大麻会对大脑发育产生影响。
然而,大麻烟卷并非医用大麻的理想模式……
多年以来,我们不断思索,药用大麻怎样才能更好地被人体吸收?大麻烟卷无疑不符合我们想象中的药用大麻的模板,尽管对于自主采用大麻进行治疗的患者来说,大麻烟卷的应用十分广泛。
吞服片剂的作法也行不通,因为药片中80-90%的四氢大麻酚会被肝脏破坏。因此,我们应该找到其他替代方法。比如说,通过口腔黏膜、鼻腔或者皮肤部位进行给药。然而,我们面临的主要挑战却在别处。
含义何在?
关于大麻的可用信息大部分来自于对少数患者进行的研究,或者直接由患者提供,我们缺少像对100或者200名患者所进行的大规模的临床试验。
鉴于大麻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并且众所周知,而对大麻所作的研究却未取得进展,这又原因何在呢?
临床研究造价不菲。拿在研药Sativex来说,所投资金已达1亿欧元。由于大麻的污名,各大医药公司担心这方面的研究会有损自身形象,投入也就毫无意义。事实上,大麻无法申请专利也是一个因素。此外,大麻产业十分兴旺,将大麻引入医药市场竞争非常大。
传统医学着眼于“澄清事实”,或许, 我们应该抛开这一传统医学原则,去倾听患者的讲述。
在瑞士,有些患有慢性疼痛或者严重疾病的患者利用大麻进行医治,他们面临的可能性有哪些?
有些病人很幸运,他们的家庭医生了解大麻的潜能或者出于道德因素,而不反对患者使用大麻。医生应该向瑞士联邦卫生局(OFSP)提请特殊授权,该程序可能持续3至4周。
问题在于,只有小部分患者可以受益于这一渠道,许多人认为审批程序太过复杂而不了了之。因此,大多数人选择自行治疗,也就是在家中种植大麻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进行购买,这种现象令人难以置信。
国际上一直将瑞士奉为毒品政策方面的先锋,只要考虑到瑞士政府在监管机制下为毒瘾患者分发海洛因就可见一斑,为什么他们对于医用大麻就不能“一视同仁”呢?
九十年代时,毒品依赖问题众人有目共睹,伯尔尼联邦大厦(瑞士政府与国会驻地)附近以及苏黎世市中心都有露天吸毒的场面。政治家们与瑞士人民不断施压:采取措施势在必行。
然而,人们在聚焦海洛因问题的同时,大麻问题却被忽视了。在瑞士,人们看不到街头狼狈不堪的吸食大麻者,病人施加的压力也十分薄弱。但是,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瑞士人民以及大部分政治家都支持医用大麻的普及。
苏黎世的药房联合会希望在药房出售大麻,其中包括致幻作用的大麻,这是我们应该遵循的方式吗?
医用大麻应该重新回归药房,并由资深人士进行监管,药房不应该出售整株花序,如同各类药品一样,大麻也应该有品质保障。报亭或者烟草店不应像现在他们出售的所谓的“低浓度大麻”(canapa light)那样出售大麻。
相反,消遣用的致幻效果的大麻可以在大麻俱乐部进行交易,但是需要对购买者的年龄提出限制,可以实行会员制并且进行质量监控。
法律如何规定?
瑞士禁止种植、销售以及消费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1%的大麻(欧盟的极限为0.2%)。 2011年生效的新的《瑞士联邦毒品法》(多语)外部链接规定,用于医疗目的的大麻的使用权受到管制,需要联邦卫生局的特殊授权(OFSP)。
然而,该程序令治疗开始的时间滞后,象征着“通往治疗道路上的一个障碍”,瑞士政府指出(多语)外部链接。对于那些需要医用大麻的患者,瑞士政府希望简化审批程序,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初期计划将于今年夏季前提出。
根据瑞士联邦卫生局的统计数字,在瑞士,为了治疗目的消费大麻的人有66’000至111’000人。在这些人中,只有几千人拥有合法授权。
一些国家已经将医用大麻合法化,瑞士可能受到哪一模式的启发?
在我看来,我们不能照搬照抄美国的模式,在美国,只要年满21岁,就可以购买大麻,而不考虑其用途。在德国,在药店购买大麻,患者需要医生处方,我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肯定,三年内,瑞士也会采取如此作法。
最理想的是,大麻可以在瑞士生产,这也是为了避免跨境运输产生的连带问题。为了推促并且协调研究,瑞士应该像荷兰那样建立大麻研究所,这将十分有益。
我以前在联合国工作时的一个同事是麻醉药剂领域的负责人,他曾对我说,瑞士应该继续担当先锋,像当时对海洛因采取的做法那样,应该将医用大麻合法化,我也对自己说: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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